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汇报会召开

  7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召开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汇报会。2家冠脉支架、4家人工关节集采中选企业汇报了集采中选产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以及保障产品质量措施,天津市、山东省药监局就加强集采中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汇报。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速扩面,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集采中选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发布《关于加强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冠脉支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方案》,全面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地方监管责任落实。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等工作情况看,集采中选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状况良好,抽检结果均合格。
 
  会议强调,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覆盖面广、种类规格繁多、临床使用数量大,集采中选企业和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时刻把防控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始终对产品质量风险保持高度警觉。
 
  会议要求,各集采中选企业和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全力做好集采中选产品质量保障各项工作。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履行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作法规制度学习的表率、监管制度执行的表率、体系持续合规的表率、质量文化建设的表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风险排查、强化违法查处、强化部门协同、强化指导服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监管服务到位。
 
  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国家药监局器械监管司、中检院、核查中心、评价中心、受理和举报中心、信息中心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广西、海南、云南、宁夏等14个省(区、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器械监管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会。

国家卫健委:各地需配置53种医疗器械(附清单)

  装备配置标准下发含53种医疗设备
 
  7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方舱医院装备配置指南(试行)的通知》,明确方舱医院装备配置建议清单(附文末)。
 
  清单主要包括基本医疗装备及部分必要的非医疗装备。其中,医疗装备共53种,包括心电监护仪/多参数监护仪、中心监护系统、心电图机、除颤监护仪、输液泵、注射泵、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特定蛋白分析仪、方舱CT/车载CT等。
 
  《通知》指出,各地可在此清单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装备配置品目,并做好相关医用耗材的储备。
 
  方舱医院应根据自身功能定位、床位规模和服务量,科学确定装备品目和数量,原则上应充分依托托管医院开展检查检验工作。方舱医院确有检查检验需求的,可结合实际需求配置相关装备,确保装备适宜、运行安全、使用方便、经济合理。
 
  方舱医院应按照当地要求,建立健全装备调配管理使用制度。方舱医院运行过程中,应做好装备日常巡检和维护;休舱后,做好收储调配,避免资源浪费。
 
  《通知中也对装备供应商提出要求
 
  装备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生产交付能力和当地库存保障,提供交付时间承诺;应提供与方舱建设相匹配的交付安装方案。明确安装所需的时间、人力、物流、安全保障等,安装方案流程要完整、有记录、可验收;应提供当地足量的安装售后人员名单和证明材料,证明安装培训能力;应具备方舱医院启用后进入方舱服务和培训的能力,具备完善的EHS(环境Environment、健康Health、安全Safety)防护管理体系。
 
  数百家方舱医院拔地而起
 
  今年5月,《求是》杂志刊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马晓伟的一篇署名文章,文章提出,要提前规划准备定点医院和亚定点医院、永久性方舱医院、集中隔离点,把防控的人力物质资源备足备齐,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启用。
 
  文章发布当天,江西省卫健委主任王水平称,将按照“1+11”的原则,大力推进省级和11个设区市“永久性方舱医院”建设。三天后,河南省商丘宣布拟耗资1.35亿元新建设永久性方舱医院。
 
  “方舱医院”常指临时搭建、便于移动的医院,是一种模块化的卫生装备,具有机动性强、建造速度快、造价低等诸多优点,可以适应各种突发的应急救援任务。
 

最新科创中国榜单出炉,医疗器械有哪些项目上榜?

近日,中国科协公布了2021“科创中国”系列榜单,2021“科创中国”榜单经初评、终评,遴选出“先导技术榜”100项、“突破短板关键技术榜(装备制造领域)”10项、“新锐企业榜”100项、“产学研融通组织榜”10项、“科技创业投资机构榜”10项、“开源创新榜”遴选64项、“青年创业榜”遴选90项,共计384项拟入榜项目。

而近期,国新办举行科技创新有关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科学技术部部长王志刚在会上介绍,2021年,全社会研发投入2.79万亿元,同比增长14.2%,研发投入强度2.44%,国家创新能力综合排名上升至世界第12位,成功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2021科创中国的榜单中“先导技术榜”包含了生物医药领域,其中多个医疗器械企业上榜。

 

2021“科创中国”先导技术榜(电子信息领域)中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上榜。

 

2021“科创中国”先导技术榜(装备制造领域)榜单中,苏州凯迪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榜。

 

为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中国科协设立了2021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面向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聚焦“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关键环节,遴选出一批具有产业先导意义和广阔应用前景关键核心技术,为试点城市转型升级做出突出贡献的成长型企业、产学研融通组织、投资机构和青年科技人才。

来源:医疗器械创新网

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4+7”这些规则将变

 目前,两票制,4+7药品带量采购,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等政策的推行取得一定的成效。2019年是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元年,先后有安徽,江苏,山东,重庆,山西,辽宁辽阳在执行医用耗材的带量采购。

 
  医用耗材带量延续了药品“4+7”的成果,一是采购价格最大降幅为80% -95%,平均降幅在50% – 72%。二是采购量通常是在全年使用量70%,更重要的是出现了医保基金预付货款,预付比例在30%-50%。2020年是医用耗材全面推广的一年,先后有二十多个省份已经发布并执行,同时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引发五大变革。
 
  变革1-2:范围扩大,目标更细
 
  一是执行范围扩大。由省标过渡到以跨省联盟为主:2019年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是以省为单位,但2020年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主要是以跨省联盟为主,十省联盟,四省联盟,3+6联盟。
 
  跨省联盟的优势在于:一是采购量大,影响大,联合采购议价能力强,采购价格降幅会更大。二是整合资源,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二是采购目录的品种分类更加细分,更加合理。以2020年5月21日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河南省四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医用胶片为例:
 
  点评:对激光胶片的要求竟有六项之多,这是在以前的招标中前所未有,14*17的胶片是最常用的,CT和MRI必须用14*17的,DR可以用其他尺寸的,比如10*12,8*10。分辨率大于508的医用胶片是高端产品,低于508dpi是低端产品。最重要的是含银的医用胶片都是进口的如锐柯,富士4000,柯尼卡,采用干式直热成像技术,而国产激光胶片主要是采用的激光转印技术。喷墨胶片因为价格很低对进口胶片的威胁很大,抢占不少进口胶片的市场份额。
 
  但2015年3月31日和2015年7月28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对280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其中对医用胶片重新作出明确的定义:一是明确喷墨胶片即医用打印胶片只能用于普放,一旦违规用于CT、MR,被举报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可予以查处,存在政策的风险。二是医用纸胶片不能用于临床诊断。笔者认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二则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国产低端胶片的发展势头。
 
  这次四省联盟采购直接把喷墨胶片踢出局,不考虑喷墨胶片。
 
 
  点评:含银盐的医用胶片都是进口的如爱克发,富士3500和Lite,含银盐胶片成本高,更重要的是银盐胶片的分辨率高于目前市场上最高端的4K医用显示器的3倍,以灰阶角度衡量,银盐胶片的领先优势更加明显,对光不敏感的高稳定性,明室装片,图像长期清晰锐利。而国产胶片都是采用的微胶囊技术(不含银盐),成本低。

贵州医保局四部门最新发文医院回款出新规!

 8月13日,贵州省医保局、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货款统一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为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货款结算行为,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未来将对货款实行统一结算。
 
  30天内在线回款,禁止医院分批结算
 
  首先,贵州省要求,要建立结算专户。结算专户内资金遵守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除划转账户利息外,不得支付与医药采购业务不相关款项。
 
  此外,为了保证回款,还将实行周转金制度。周转金额度为为上年度月均拨付医保基金的50%(其中药品和医用耗材分别为月均拨付医保基金的30%、20%)。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还提及,实行医保经办机构与供应商直接结算方式的市(州),由医保经办机构每月将采购货款在线支付给结算专户医疗机构子账户,采购平台结算专户将采购货款及时支付给供应商子账户。
 
  显然,通过第三方监管平台,耗材结款流程也将更加的可视化、透明化。另一方面,医保设立第三方账户进行监管后,支付、招标、定价“三位一体”,同样也是起到打击院内医用耗材的“带金销售”行为的作用。
 
  不仅如此,在回款的期限限制上,贵州省还明确,采购货款划拨到账时间,医疗机构从药品交货验收合格、确认入库的次日开始计算,不得超过30天。
 
  与此同时,医疗机构应在付款期限内将货款足额支付至医疗机构子账户,不支持一笔订单分批支付。
 
  30天未回款直接约谈,60天未回款暂停医保费用
 
  统一结算货款制度落地后,对于未及时回款的医疗机构,卫健委以及医保部门将会采取一定的监管机制。
 
  对于超过30天未拨付采购货款的医疗机构,卫健委将约谈其负责人,对无故拖延采购货款拨付的医疗机构,责令其及时足额支付,并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10部门发文:鼓励社会办医!开展跨区域医疗协作

 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10部门联合制定的《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分工方案》。《方案》从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简化审批服务等6个方面入手,提出22项政策措施。按照要求,各地要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

 
  全面拓展社会办医的空间
 
  按照《方案》要求,政府会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本市在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时,要首先考虑由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有关医疗机构。
 
  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提供场地或租金补贴和其他支持政策。
 
  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妇儿医院等医疗机构。
 
  在税收优惠政策上,营利性社会办医,包括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社会办医可按规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
 
  简化社会办医准入审批服务
 
  《通知》指出,要提高北京社会办医准入审批效率。加强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部门审批信息共享联动,减轻行政管理相对人负担。
 
  将进一步放宽规划限制。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实行告知承诺制,取消床位规模要求。
 
  对诊所从2019年-2020年底间,施行试点备案管理。对于跨行政区域经营的连锁化、集团化诊所由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备案,跨省级行政区划经营的,由所在省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备案。
 
  公立与社会办医“打配合”
 
  要在全市形成医疗合作模式,完善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社会办医可以选择加入,综合力量或者专科服务能力较强的社会办医可牵头组建医联体,鼓励适度竞争。支持公办和社会办医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
 
  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按规定合作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支持社会办医之间通过“互联网+”开展跨区域医疗协作,与医联体开展横向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支持三级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共享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诊断等服务。
 

国家耗材医保谈判将至降低耗材费用

 9月11日,根据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消息,山西省医保局、山西省卫健委、山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省际动态联动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通知》要求,山西省不仅与天津、陕西等14省联盟采购目录和价格进行全面联动,还将实行医保支付标准协同,以及将谈判价格作为支付标准。
 
  国家、省际联盟和山西省(包括市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以及国家谈判药品、国家定点生产药品,以中选或谈判价格为支付标准。
 
  对于参考价挂网品种,根据医疗机构在省平台参考价确定支付标准。
 
  同时监测挂网采购和备案采购品种,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按照带量采购相关规则分类渐进调整支付标准,分步向中选价格趋同。
 
  《通知》还要求,对同类别(名称)、同效用的医用耗材试行相同的支付标准。
 
  国家耗材医保谈判将至
 
  除了山西省联动各地价格,将最低中选价作为耗材医保支付标准,国家医保局牵头的耗材医保谈判也将到来。
 
  6月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显示,对于独家产品,原则上通过谈判确定首次医保支付标准。
 
  谈判成功的,医保部门按照谈判协议确定的支付标准支付。谈判不成功的,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已被纳入目录的要予以调出。医用耗材的谈判规则另行制定。
 
  对于非独家产品,原则上通过集中采购确定和调整支付标准。各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联盟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带量采购结果,以类别相同、功能相近医用耗材的最低中选价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医保支付标准。
 
  早在2019年7月31日,国务院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已明确要求,建立高值医用耗材基本医保准入制度,逐步实施高值医用耗材医保准入价格谈判,实现“以量换价”。
 
  医保谈判成功的重要因素仍然是降价,如以药品

耗材“3+6”官方最新消息来了

 9月17日,北京医药集中采购信息网发布《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产品遴选和委托配送的通知》,内容部署“京津冀及黑吉辽蒙晋鲁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的执行工作,根据整体工作安排,拟于2020年9月17日至9月23日开展医疗机构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产品遴选和委托配送工作。

 
  据官方消息,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医疗保障部门签署了《京津冀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合作框架协议》,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西、山东同步跟进。
 
  而《京津冀及黑吉辽蒙晋鲁医用耗材(人工晶体类)联合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LH-HD2020-1也已于近期公布。
 
  据赛柏蓝器械梳理,本次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共涉及五十余个规格产品。对于约定采购量,《采购文件》要求联合采购地区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以联合采购地区医疗机构上报采购需求量的 60%累加确定。
 
  联合采购地区各品种约定采购量按“价格最低产品占主要约定采购量,其他产品约定采购量按照价格从低到高逐渐减少”的分配原则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3+6 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作为全国第一家跨省带量采购区域联盟得到了国家医保局充分肯定。
 
  按照合作框架协议规定,三地将积极推进集中采购协同发展专项政策研究,集中采购数据库共建互认,药品集中采购价格互换联动,三地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等工作。
 
  在国家医保局指导下,逐步建立以京津冀为核心,天津为主场的北方地区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盟,推动形成价格合理的医用耗材治理格局。
 
  3+6或将扩容
 
  9月4日,北京医药集中采购信息网发布了最新的人工晶体类项目带量采购中选情况,已经约定采购量分配说明。
 
  据官方消息,在采购联盟的经验之下,将继续做扩容工作;京津冀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积极推进《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的一项重要举措。
 
  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将建立以京津冀合作为基础的北方采购联盟,形成“3+6”联合采购新模式。

谭德塞:新冠肺炎不会是最后的大流行病,世界必须做好准备

当地时间9月7日,世卫组织举行新冠肺炎例行发布会,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表示,新冠肺炎给了所有人很多教训,其中一项就是健康不是提供给能负担得起的人的奢侈品,而是必需品,是人权。

公共卫生是社会、经济和政治稳定的基础,意味着需要投资于基于人口的卫生服务,以预防、发现并应对疾病。新冠肺炎不会是最后的大流行病,历史告诉我们,疾病暴发和大流行病是生活现实。但当下一个大流行病来袭时,世界必须准备就绪,要比这次更有准备。

谭德塞指出,近年来,许多国家在医学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太多国家忽视了基本的公共卫生系统,而这是应对传染病暴发的基础。因此每个国家都必须对公共卫生进行投资,作为对更健康更安全的未来的投资。

世卫组织:上周全球新增超过180万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当地时间7日,世卫组织发布新冠肺炎每周流行病学报告,上周全球新增超过180万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37000例死亡病例,新增确诊病例数量较前一周增加了5%,新增死亡病例数量较前一周减少了2%。

东南亚区域的新增确诊病例数量继续出现最高纪录增长,上周新增确诊病例超过60万例。欧洲区域和东地中海区域的新增确诊病例数量出现增长,而非洲区域和西太平洋区域的新增确诊病例数量和新增死亡病例数量均出现下降。上周美洲区域的新增确诊病例数量增加了1%,新增死亡病例数量下降了4%。美洲区域仍然是受疫情影响最为严重的地区,上周全球近一半的新增确诊病例均来自美洲区域,其中美国和巴西的病例数量一共占到了美洲区域病例总数的近四分之三。

官方通知!耗材国采平台来了




全国统一、覆盖到省!耗材国采平台来了!


耗材国采平台进入试运行!

下一步联动全国各省价格



9月1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936号建议的答复》文件。该文件明确提出:


针对各省招标采购平台建设不统一,包括平台信息不共享、平台归属不统一、平台多而散等问题,国家医保局已经建立全国统一、覆盖到省的医药招标采购平台。

目前该平台14个业务子系统已完成初验进入试运行阶段。其中,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作为医疗保障的主要职能,将依托该平台实现挂网、招标、采购、交易、结算、支付、评价等全过程服务管理功能。同时,还将发挥科学管理、数据监测、信息联通、政务服务、统计分析及决策支持等功能。







也就是说,药品耗材的国采平台,已经进入了试运行阶段!

早在去年3月,药械圈流出一份《国家医保局就建设全国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平台事宜组织各省市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的重要通知,就已经让业内各方坐不住了。此次会议内容包括介绍全国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总体需求方案,以及听取各省对总体需求方案的建议。


直到去年4月,全国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项目发布中标公告,进入建设阶段,这份招标公告,也彻底证实了全国药耗招采平台开始建立。





不到一年半时间,药品耗材国采平台已经进入试运营阶段!不得不说推进速度相当快。

本次答复函中明确提出,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着力实现国家与省级之间医保招标采购信息的传递共享,打通省与省之间的信息通路,推进药品耗材价格等相关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促进药品耗材价格全国联动。

联盟深度分析,药品耗材国采平台的建立,除了成为各省药品耗材采购招标数据的共享平台,更主要的是,囊括招标、采购、配送、结算四大环节的“招采结合”综合性平台,将是医保局成立后开展药品、耗材价格管理工作的有效“抓手”与业务“利器”,也将为耗材国家带量采购的扩大范围打下坚实的基础。



国家集采首批试点年底前完成!

医保局要求扩大范围



本次答复函中,国家医保局还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覆盖范围。

分析人士指出,药品耗材国采平台的建立,其主因是药品”4+7“带量采购,也把医用耗材囊括其中。利用国采平台“招采结合”、价格联动共享的优势,未来药品耗材国家带量采购势必会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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