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
x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电动轮椅等12个品种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发现26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一、 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
(一)电动轮椅3台:分别为临沂市博裕电动车有限公司、天津市众邦康复器械有限公司、天津喜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最小回转半径、充电时抑制行驶、最大速度、水平路面制动、最大安全坡度制动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气腹机1台:北京凡星光电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正常工作温度下的连续漏电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金属脊柱棒1批次:韩国麦迪斯有限责任公司 Medyssey Co.,Ltd.生产,涉及表面粗糙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金属接骨板1批次:Sanatmetal Orthopaedic & Traumatologic Equipment Manufacturer Ltd匈牙利索娜蒙托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弯曲强度和等效弯曲刚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Nd:YAG激光治疗机1台:武汉市晶利尔激光设备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控制器件和仪表的准确性、激光终端脉冲能量/脉冲串能量不符合标准规定。
(六)妇科超声诊断设备1台:无锡贝尔森影像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多普勒模式下探测深度、血流速度误差不符合标准规定。
(七)携带式X射线机1台:青岛中联海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输入功率、X射线设备的半价层、焦点至皮肤距离不符合标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