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中药龙头开挂了!手握49个中药独家品种,38款1类新药霸屏,8款新药上市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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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康缘药业公布2023年年报,营业收入48.68亿元,同比增长11.88%;净利润5.37亿元,同比增长23.54%。其中,注射液收入大涨49.8%,颗粒剂/冲剂增长16.82%。公司坚持创新驱动,2023年研发费用7.72亿元,同比增长27.40%。目前公司拥有49个中药独家品种,31款中药新药在研,其中8款处于Ⅲ期临床及以上阶段,上市可期。

手握49个中药独家品种!注射液大涨49.8%

3月10日,康缘药业发布2023年年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68亿元,同比增长11.88%;净利润5.37亿元,同比增长23.54%。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16亿元(含税)。

令人瞩目的是,康缘药业2023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红三项数据均创历史新高。受此消息提振,康缘药业3月11日盘中涨停。

近五年康缘药业业绩情况(单位:亿元)

康缘药业主要产品线聚焦呼吸与感染疾病、妇科疾病、心脑血管疾病、骨伤科疾病等中医优势领域,代表品种有金振口服液、热毒宁注射液、杏贝止咳颗粒、桂枝茯苓胶囊、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等。目前,公司拥有药品生产批件204个,其中有49个中药独家品种,2个中药保护品种。

康缘药业独家品种清单(含独家剂型品种)

分产品来看,2023年康缘药业注射液收入21.74亿元,同比增长49.80%,主要系核心产品热毒宁注射液销售增长带动,热毒宁注射液实现销量6076.98万支,同比增长90.93%,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实现销量1074.36万支,同比增长21.98%;非注射液产品收入26.94亿元,同比下降7.10%,其中口服液、凝胶剂分别同比下滑22.99%、26.07%,颗粒剂/冲剂则同比增长16.82%。

独家中成药热毒宁注射液是公司呼吸与感染疾病产品线的代表品种,具有清热、疏风、解毒之功效,用于外感风热所致感冒、咳嗽。独家中成药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是公司心脑血管产品线的代表品种,具有活血通络之功效,用于中风病中经络(轻中度脑梗死)恢复期痰淤阻络证。2023版国家医保目录中,热毒宁注射液取消“重症患者”限制,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纳入常规目录管理,有望进一步推动销售增长。

对于2024年经营计划,康缘药业表示,将筑牢营销发展“核动力”,聚焦热毒宁注射液、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金振口服液、天舒胶囊/片、杏贝止咳颗粒五大核心产品。

研发费用大增27%!12款1类新药亮相

康缘药业始终秉承“现代中药,康缘智造”的良好愿景,坚持创新驱动,以中医药发展为主体,并积极布局化学药、生物药等领域。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2年研发费用6.06亿元,同比增长21.29%;2023年研发费用7.72亿元,同比增长27.40%。

康缘药业研发费用情况(单位:亿元)

作为国内中药创新龙头企业,康缘药业自2020年以来保持每年皆有中药新药获批上市的态势,累计拿下筋骨止痛凝胶、银翘清热片、散寒化湿颗粒、苓桂术甘颗粒、济川煎颗粒等5个中药新药。除了2023年底获批上市的济川煎颗粒,另外4款中药新药已先后通过谈判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2020年至今康缘药业获批上市的中药新药

在过去的2023年,康缘药业共有5款中药1类创新药栀黄贴膏、乌鳖还闺颗粒、小儿佛芍和中颗粒、小儿健脾颗粒、五味益心颗粒,两款化学药1类创新药KY0135片、KY1702胶囊,以及一款生物药1类创新药KYS202002A注射液相继申报IND并获得批准。此外,3款仿制药吡仑帕奈片、吸入用异丙托溴铵溶液、米诺地尔搽剂获批上市。

步入2024年,康缘药业创新研发的步伐持续加快,目前已有2款中药1类创新药七味脂肝颗粒、羌芩颗粒,一款化学药1类创新药注射用AAPB,以及一款生物药1类创新药KYS202003A注射液提交临床申请。

38款1类新药霸屏!8款新药上市可期

截至目前,康缘药业已有31款中药新药处于申报临床及以上阶段,覆盖呼吸与感染疾病、妇科疾病、心脑血管疾病、骨伤科疾病等中医优势领域。其中,中药1类创新药有27个,中药2类改良型新药有1个,中药3类新药有3个。

康缘药业主要在研中药新药

31款中药新药中,中药3.2类新药扶正解毒颗粒已申报NDA;中药1.1类创新药参蒲盆安颗粒、中药3.1类新药泻白颗粒和玉女煎颗粒皆处于Pre-NDA阶段;3款中药1.1类创新药苏辛通窍颗粒、六味地黄苷糖片、双鱼颗粒及一款中药2类新药热毒宁颗粒皆处于Ⅲ期临床阶段,上市可期。

康缘药业中药产品线通过“研发一代、规划一代”的合理布局,逐渐形成“上市一批、临床一批、开发一批”的良性循环,进一步夯实行业龙头地位。

在化学药、生物药领域,康缘药业立足“创新为主,仿制为辅”的理念,目前已有11款1类创新药处于申报临床及以上阶段,其中DC20(治疗阿尔茨海默症)、KY0467颗粒(治疗儿童手足口病)、DC042(治疗前列腺增生)、WXSH0493片(治疗高尿酸血症)等已处于Ⅱ期临床阶段。

数据来源:数据库、公司公告

门诊统筹药店,在“两会”很吸睛

自2023年2月1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后,药店纳入门诊统筹在全国开始实行。直至今年3月,该政策已推行了一年多,也有了一些成效。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对门诊统筹的实施提出了许多建议……

01于清明:加快推进门诊统筹药店分类分级管理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国药集团国药控股党委书记、董事长于清明就医药行业发展和民生需求问题提交了多项建议。于清明建议,加快实施药店门诊统筹,助力医保制度更好地服务百姓。

于清明表示,“2023年,我国门诊统筹医保结算金额超过2000亿元,覆盖超过40万家医药机构,但是门诊统筹资质药店的结算占比仅6%左右。这意味着处方流转到药店的比例仍低,药店承接处方流转存在‘堵点’,该项改革政策对提升参保人员用药可及性、便利性的效果尚未达到预期。”

于清明建议发挥好零售药店“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提升群众用药购药的可及性与便利性。具体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推进实施门诊统筹资质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将分级水平作为门诊统筹资质的遴选条件,同时加强资质药店在城市社区、街道和乡镇等的布局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资质药店经营条件、合规情况等的全过程监管,扎实推进医药分开和药店门诊统筹,保证医保基金规范安全使用。

二是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各级医保服务平台、医院HIS系统、互联网医院的互联互通,全链条打通处方流转通道,真正实现医生线上开具处方后,处方直接上传至医保服务平台,患者凭电子处方即可自行选择到医院或门诊统筹药店购药,增加群众购药的自主选择权和便利性,同时推动药品零售行业转型升级。

02李东生:全面取消基层门诊统筹起付线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医疗医药资源下沉提出了具体要求。报告强调,要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加强县乡村医疗服务协同联动。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董事长李东生提了关于全面取消基层医疗门诊报销起付线的建议。

他表示,近年来,随着医改逐步深化,我国已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全国各省市基于自身医疗水平和经济能力,设置门诊统筹报销起付线,职工和城乡居民年度门诊费用累计超过起付线门槛,则由医保基金按照规定比例报销。但全国各省市门诊起付线标准不一,从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到一、二、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从几十元到上千元逐级提高。

李东生表示,由于存在起付线门槛等问题,导致人民群众就医经济压力大,分级诊疗落地难。为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就医压力,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议如下:全面取消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门诊统筹报销起付线;构建就医监管机制,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防止医疗资源浪费;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服务水平。

逐步取消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起付线是未来的政策趋势。“我们在基层调研时发现,享受居民医保的社区老百姓生病了往往更倾向于到药店去买点药,而不会选择到社区医院或者诊所去,因为觉得‘费时费钱’,在达到基本医保报销起付线之前,参保居民到社区医院看病主要是自费,到基层社区医院就医的积极性不高。”1月13日,南通大学卫生与健康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高月霞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其实,贵州、浙江、福建、河南在内的不少省份已经先行一步,取消了门诊起付线。如:贵州、河南洛阳、浙江、江苏南京等地均已有所尝试。这些地方的经验对于其他地区具有借鉴意义,但也需要考虑到各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医疗资源配置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政策。

03门诊统筹药店遍地开花,“处方流转”仍是焦点

据新华社消息,关于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的政策实施半年后,全国门诊统筹药店覆盖25个省份,数量达14.14万家,在定点药店中的比例扩至29%,平均每省门诊统筹药店数在5500家左右。

从数量和范围上看,全国的门诊统筹药店的覆盖实施已颇有成效,基本做到了遍地开花。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3年6月中旬,湖北纳入统筹管理的药店最多,也是唯一过万家的省份,达10,032家。>6,000家的有2省,即江西(8,694家)、陕西(6,628家);>3,000家的有4省,即浙江(4,823家)、内蒙古(4,282家)、四川(3,616家)、江苏(3,485家);

>1,000家的有2省,即辽宁(2900家)、湖南(1416家)。

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药店数量占本省药店总数比例最高的是江西,占比62%,也是目前占比唯一过半的省份。占比>30%的有2省,即湖北(45%)、陕西(37%);占比>20%的有3省,即湖南(27%)、内蒙古(25%)、浙江(21%)。

以四川省成都市为例,截至2024年1月,医保局已按规定和程序将2226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

在成都市的22个区(市、县)中,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青羊区、高新区5个区经济状况良好,医保覆盖率高,门诊统筹药店数量均超过200家。其中,成华区292家,数量最多;武侯区以262家的数量次之;金牛区248家紧随其后。

另一边,大邑县、简阳市、新津区3个区(市、县)的门诊统筹药店数量较少,大邑县更是仅有4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济发展的水平差异对门诊统筹药店分布的影响。

目前,医药各界对门诊统筹药店的关注焦点集中在药店数量、分布范围、起付标准、医保限额等具体的数据上。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前所述,2023年门诊统筹的医保结算金额超过2000亿元,但门诊统筹资质药店的结算占比仅6%左右。这是一个悬殊的对比,意味着处方流转到药店的比例仍低,药店承接处方流转存在‘堵点’,或许,下一步大家还应该考虑“处方如何顺利流出”的问题。

20亿净利润“闪崩”首亏太惊人!298家药企晒2023成绩单,普洛、康缘、佐力……创新高

精彩内容

踏入3月,A股上市公司2023年业绩披露逐步进入密集期。截至目前,有298家医药企业披露成绩单,其中,6家是年报,124家是业绩快报,普洛药业净利润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特一药业是中药板块首家披露业绩的企业,普洛药业、康缘药业、片仔癀、佐力药业等创新高。此外,百济神州亏损最多,达67.16亿元,同比减亏超过50%。

20亿净利润“闪崩”首亏太惊人!片仔癀、佐力……业绩双涨

2023年业绩双涨的医药股业绩快报

3月12日,佐力药业发布2023年业绩快报和2024年一季度业绩预告,业绩创新高同时,当日公司股价涨停,今年以来涨幅超过15%。截至目前,在已披露业绩快报的医药企业中,片仔癀、佐力药业、华纳药厂等超过40家业绩双涨,艾力斯的营收和净利润均实现翻倍。此外,百济神州亏损最多,达67.16亿元,同比减亏超过50%。值得注意的是,华大智造和东方生物在2022年净利润均超过20亿元,2023年则出现首亏。

佐力药业2023年度业绩快报显示,营收19.42亿元,同比增长7.61%,净利润3.86亿元,同比增长41.55%。同日,公司披露2024年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1.37亿-1.47亿元,同比增长40.58%-50.84%。佐力药业表示,一季度公司基于乌灵胶囊、百令片、灵泽片三个核心产品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产品的优势,持续加强市场拓展均取得增长,其中乌灵胶囊、灵泽片的销售延续较好的市场增长;中药配方颗粒随着备案品种增加,同比销售增长显著。3月7日,佐力药业发布公告,其独家品种灵泽片获批国家二级中药保护品种,在提升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有利于公司发挥主导产品知识产权优势,进一步巩固乌灵系列的技术壁垒。

日前,华大智造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净利润亏损近6亿元,同比下滑129.46%;而2020-2022年净利润分别为2.61亿元、4.84亿元和20.26亿元,同比增长206.98%、85.38%和319.04%。华大智造表示,一方面实验室自动化产品需求萎缩导致相应产品收入同比大幅下滑,整体毛利贡献额下降。同时,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推动公司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研发投入增加,为后续公司进一步拓展多样化的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领域市场打下基础。此外,公司坚持立足国内,布局全球,推动四大区域本地化发展、团队建设及渠道布局,积极推行国际化战略,公司在全球各区的营销人员数量大幅上涨,导致销售费用增加。券商分析指出,华大智造作为国产测序仪龙头,以核心技术和超强产品力筑就高竞争壁垒,随着新产品上市及平台迭代升级、科研赋能计划稳步推进、海外经营环境改善,市场空间有望进一步打开。

普洛净利润首破10亿,中药股业绩亮眼

已经披露2023年年报的医药股

目前,有6家医药企业年报正式出炉,普洛药业净利润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特一药业是中药板块首家披露业绩的企业。值得一提的是,普洛药业、特一药业、康缘药业等业绩均创新高。

普洛药业近年来业绩稳步增长,2022年营收突破100亿元规模,2023年同比增长8.81%,净利润也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从业务板块来看,原料药中间体业务营收79.87亿元,同比增长3.23%;CDMO业务营收20.05亿元,同比增长27.10%;制剂业务营收12.49亿元,同比增长15.69%。对于三大业务板块,普洛药业表示,公司坚持“做精原料”业务发展战略,以科技为先、精益管理、深耕市场,打造全球特色原料药标杆企业;坚定实施“做强CDMO”业务发展战略,致力成为国内领先的小分子CDMO服务提供商,为全球创新药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研发生产服务;坚持以临床价值和市场价值为导向,加快推进“多品种”策略,充分发挥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优势,依托高技术壁垒制剂技术平台,实现“做优制剂”的业务发展战略。近日,普洛药业与臻格生物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通过密切合作联合打造一个多样化抗体、多样化高活小分子payload及linker技术平台,深入开展抗体偶联药物(ADC)领域多方面的合作研发和生产,进一步提升公司在ADC领域的研发和生产服务能力。

特一药业2023年营收10.67亿元,同比增长20.38%,净利润2.53亿元,同比增长42.07%。对于业绩快速增长,特一药业表示,一方面公司核心产品止咳宝片保持持续增长,产品销量突破10亿片,在主营业务中的占比增大,为公司带来较好的经营业绩。另一方面,公司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和市场推广力度,虽然费用增长较大,但特一品牌的知名度得到进一步提升,促进止咳宝片及其他特一系列产品销售增长,增厚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公司将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引,围绕“创新引领,铸造中药黄金大品种梯队;加强协同,夯实原料制剂一体化优势”,做好内功,促进内生式的发展。年报发布当日,特一药业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情况,解读2023年年报,其中公司将核心品种止咳宝片的销售增长作为未来经营的重点目标,力争在3-5年左右止咳宝片销售量达24亿片、年复合增长率接近20%的目标。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营销网络建设,加大对全国百强连锁药店以及区域重点连锁药店的销售和业务推广力度,力争后期的药店覆盖率达到40%左右。

质量回报双提升,华东、上药、康恩贝掀分红潮

随着上市公司年报披露逐步进入密集期,分红方案也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所在。在已发布年报的医药企业中,昊海生科(10转4股派10.00)、特一药业(10转4股派5.00)均推出豪气分红方案;康缘药业(10派3.70)预计派发现金红利超过2亿元,比例超过40%。此外,华东医药、上海医药、康恩贝等多家医药企业发布年度分红计划相关公告。

3月9日,华东医药发布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其中明确坚持分红、重视股东回报。公司上市24年来已分红20次,累计分红金额55.93亿元,为IPO募集2.5亿元资金的22.37倍,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2020-2022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归母净利润比例为55.84%,2020-2022年年均现金分红占年均归母净利润比例为18.61%。今年2月,公司根据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的建议,拟安排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10亿元(含税),并计划如2024年上半年度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不低于5亿元(含税)。

3月7日,上海医药发布收到董事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提议公司2023年度分红比例按照40%确定;并持续落实提质增效举措,为股东提供稳定且可持续的回报。

2月8日,康恩贝发布收到董事长2023年度分红事宜提议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提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上市公司分红是回报投资者的重要方式之一,近年来,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与推动下,逐步走向积极化、合理化,同时还鼓励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方式和结构,向投资者传递积极信号,有利于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资料来源:东方财富网、公司公告

统计截至3月14日收盘,如有疏漏,欢迎指正。

河北“四同药品”:价格调整截至3月20日,就低不就高!

3月13日,河北省发布《关于对已挂网药品开展价格治理的通知》,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四同药品”治理要求,对该省已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做出工作安排。

河北“四同药品”的挂网价格与国家监测价进行比较,就低不就高进行调整,调整期限至3月20日截止。企业无特殊理由不降价的,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

一、挂网价格与国家监测价一致的药品,如高于全国最低价,需降至全国最低价,如不降价需说明理由。

二、挂网价格高于国家监测价的药品,需降至全国最低价,如不降价需说明理由。其中:国家集采中选未选择河北的,按国家要求需降至中选价格1.5倍;集采未中选同通用名药品需降至全国最低价。

三、价格调整时间截止至3月20日。企业无特殊理由不降价的,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

四、企业需登录“河北医用药品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查看通知公告,核实是否需要降价,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河北医用药品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提交降价申请(功能路径:药品挂网管理-动态调整管理-已挂网产品降价)或申投诉(功能路径:药品挂网管理-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分类选择“其他”,事项选择“四同药品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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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又出手了!中邮大药房再下一城

日前,河南省南阳市首家“中邮大药房”在桐柏开业。

01中邮大药房再下一城

桐柏县中邮大药房的开办,是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营业网点功能叠加”的要求,由河南省邮政分公司物流业务专业责任中心统筹推进,在不断拓展多元化、多层次的医邮合作的基础上成立的,旨在提供实惠药品,进一步提供药品配送、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养生赠饮、专属休闲区等一系列便民服务,畅通医疗惠民的“最后一公里”。

该药店位于桐柏县邮政分公司一楼,营业面积200余平方米,主要经营各类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医疗器械、保健品等2000余种,并聘请职业药师驻店,为市民提供用药咨询、健康咨询等服务。民众购买指定药品可以享受八折优惠,以及免费测量血压、血糖等多项惠民服务。

据介绍,下一步,南阳邮政将以中邮大药房为契机,顺应医药市场变革,依托邮政点多面广的渠道网点优势,陆续开办市区、县域、乡镇中邮大药房,打造覆盖城乡的药品配送体系,进一步拓展邮政网点服务范围和功能。同时,充分发挥邮政协同优势,打造“药店+寄递+金融”医药生态圈,不断丰富邮政服务新内涵,以“国家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服务百姓健康。

实际上,这并非邮政在河南开出的第一家中邮大药房。就在去年7月,河南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林州太行路大药房在林州市试营业。该药房营业面积达260平方米,24小时营业,主要经营各类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饮片等4000余种药品。药房聘请执业药师驻店,为市民提供用药咨询等服务。

据了解,河南现有2600多家邮政营业网点,其中城市网点接近700家、乡镇网点超过1900家。河南省邮政分公司以河南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在营业执照上增加“药品零售”经营范围,通过复用邮政营业网点、邮乐购站点等,推进中邮大药房零售连锁门店落地,着力打造市区、县域、乡镇、农村四种便民服务药店模式,进一步拓展邮政网点、站点的服务范围和功能。

02打造“药店+寄递+金融”医药生态圈

2019年,中国邮政进军药店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解放街开设首家药店“中邮大药房”。中邮大药房以医药零售为主业,以医药物流配送、电子商务、零售连锁为主要经营领域。此后,北京、河北、天津、陕西、河南、海南等地的邮政便民药店陆续开业。

中邮大药房以医药配送、药品零售为主营,消费者不但可以在线下买药,未来还能通过线上下单,足不出户享受到药品配送服务。

除了自营药房,与龙头连锁“组队”同样是邮政进击药店圈的重要形式。近年来,邮政与老百姓、一心堂以及正和祥等龙头连锁合作,在邮政网点转型的基础上,合力打造”便民药店“。

引入金融板块,打造“药店+寄递+金融”医药生态圈也成为该类合作模式的特色之一。据了解,由天津邮政与天津老百姓大药房共同开设的津邮001号老百姓便民药店建在了金融业务柜台和邮政业务柜台中间,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布局,为邮政、金融、药店客户三方引流提供了必要条件。

合办药店一般以邮政网点为经营主体。从外观上看,这类”便民药店“一般为邮局紧挨着药店,民众在购买药品后有寄递需求,即可至仅一墙之隔的邮政营业厅享受药品寄递服务。从定位上看,这类药店更趋向于提供安全便利的一站式医药服务。

不难理解,对于连锁药店来说,邮政属于高质量的合作伙伴。一是邮政系统具有庞大网点和配送力的体系,连锁药店可以借助邮政的资源拓展门店覆盖能力,再者邮政药房的定位很明确,为周边社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综合服务,提升药店的品牌影响力。

03进击医药流通行业,邮政持续发力

去年年初,国家卫健委发布《短缺药品保供稳价近期工作》公告中提出:“国家邮政局支持邮政集团扩展医邮合作,以‘邮政+’合作经营药店的方式,打造特色医药连锁零售新模式。”

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广东省邮政分公司在医药电商、医药零售、医药物流、医保支付等多渠道、多环节展开医邮合作,1月至7月通过政商项目制融合发展,实现医药行业寄递项目收入超过5200万元。

此外,广东邮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作出了进军医药流通市场的部署,对GSP药品现代物流仓、邮政大药房、邮政互联网医院进行预立项,计划年内完成投建10家邮政大药房、2024年完成三大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并正式上线运营。

目前,广东邮政首期1万平方米的GSP药品现代物流仓正在建设,首期10家邮政大药房的选址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现有的“粤医邮”健康平台升级为“中邮大健康服务平台”,未来还将以GSP现代药品物流仓为云仓、以邮政大药房为前置仓,采取1带N的云药房叠加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模式,为所有C端客户提供“足不出户、线上问诊、送药到家”服务。

在大举进军医药流通行业的同时,邮政通过不断升级模式,畅通医疗惠民的“最后一公里”。在新零售大潮下,邮政的便民药店开展线上平台对客户进行直播健康讲座、线上问诊等服务;线下开展门店收单、门店设立邮政服务专区等业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层次深化合作,全力打造医药零售的新模式。

在多元化探索方面,中邮大药房更是开启跨界之路,在药店里卖起了“邮氧的茶”,引起业界广泛关注,也给药店这个传统行业探索新商业业态提供了一条新思路。

综合自中国邮政报等

“四同药品”:山东、河南、海南连发通知!监测价、最低价、联动……

3月15日,山东、河南、海南三省先后发出通知,对“四同药品”价格治理做出工作安排。山东要求在3月16日-3月20日内进行申报,河南是3月16日–3月22日24:00,海南则是3月18日-3月25日。

基本的基调是以监测价作为“参考”,价格应小于等于该价格,此外,如有更低的价格,也将继续联动下调。各省在“四同药品”+联动的机制下,价格将继续下跌。

三省均要求各药品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及时完成调价。河南对未如实填报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暂停挂网、信用评价等手段进行处理。

山东对于逾期未操作的,将对相关企业采取约谈提醒和信用评价等约束措施。

海南视情况纳入医药招采信用评价或取消在该省的交易资格。将挂网价格明显偏高的药品的采购行为纳入“医药招采价格引导机制”监测范围,设置采购预警提醒。

山东:按不高于“监测价”和外省省级平台挂网低价下调我省挂网药品价格

山东指出,在前期开展价格联动等工作的基础上,经核查,目前我省仍有部分药品挂网价格高于“监测价”或外省省级平台挂网低价的“四同药品”,要求相关企业在3月16日-3月20日内进行申报。

如对“监测价”无异议,点击“确认”,在“药品采购管理-挂网价格动态调整-挂网价格下调申请”中点击“发起调整”,按不高于“监测价”和外省省级平台挂网低价下调我省挂网药品价格。

如对“监测价”有异议,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药品采购管理-价格治理管理”,点击“发起申诉”,上传加盖章单位公章的《企业价格自查表》,不加盖公章将默认无效。

相关企业须高度重视本次价格治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如实申报。逾期未操作的,将对相关企业采取约谈提醒和信用评价等约束措施。

各企业应认真全面梳理本企业所有挂网产品价格,对于未推送“监测价”,但存在外省省级平台挂网价格低于我省的,须主动进行价格下调。

河南:分类进行价格调整,价格就低不就高

河南省医保局3月15日凌晨发出《关于开展平台挂网药品价格联动的通知》,组织开展已在我省挂网的药品省际价格联动工作。

药品联动范围为: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的所有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期内应进行价格联动的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

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3月22日24:00

我省医药采购平台现有企业承诺拟供应价格、采购限价、中标价都属于有效的挂网价格;有效挂网价格应不高于国家发布的监测价且不高于该药品全国最低挂网价;监测价以国家下发的最新版本为准,实行动态调整。原挂网价格符合要求的继续从低执行,不符合要求的需重新申报价格。申报企业需参考该药品监测价和全国最低挂网价进行价格申报。申报要求如下:

(一)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第八、九批国家集采中选非供应河南的药品,挂网价格偏高的,企业按集采采购文件要求调整至不高于本企业中选价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不得以撤网等方式规避价格协同。前七批国家集采协议期内的中选药品,非供应我省且在我省挂网价格偏高的,调整至挂网监测价或以下,鼓励企业主动调整至不高于本企业中选价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同通用名同医保合并剂型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在我省挂网价格偏高的,申报价格应不高于监测价,并主动联动该药品全国省级采购平台最低有效挂网价(2023年1月1日以来有交易的)。

(二)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按采购文件要求,企业应主动联动全国其他省份集中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

(三)其他药品。申报价格应不高于监测价,并主动联动该药品全国省级采购平台最低有效挂网价(2023年1月1日以来有交易的)。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申报价格进行核验,高于监测价的将暂停交易资格。价格申报及核验情况在省医药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异议处理

对本企业药品价格公示情况有异议的,企业须提供自证材料;对其他企业药品公示情况有异议的,企业须提供举证材料。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对申投诉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对拟暂停交易资格的药品,如企业主动降价的,报价符合要求的,经公示无异议,可恢复交易资格。

(五)信息录入

经公示无异议的药品价格信息录入采购平台。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后,符合价格申报要求的录入采购平台,不符合价格申报要求的暂停交易资格。

各药品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及时完成报价,对未如实填报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暂停挂网、信用评价等手段进行处理。

如企业对推送的监测价有异议的,可在申报期间提交申诉资料和《企业价格自查表》(见附件)。

海南:挂网价格高于监测价的产品,企业应按不高于该产品监测价下调我省挂网价格,下调后的挂网价格不得高于在其他省级平台的挂网低价。

(一)国家集采:国家集采中选且供应我省的药品,按国家集采中选价挂网;国家集采中选非供应我省的药品,按不高于该药品中选价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且不高于非主供省份最低有效挂网价(含实际交易价,下同)挂网;同通用名同招标剂型其他药品,按不高于该药品挂网监测价和各省级采购平台现行最低有效挂网价取低值挂网。

(二)省级集采:省级集采中选药品,按不高于中选价挂网;同通用名同招标剂型其他药品,按不高于该药品挂网监测价和各省级采购平台现行最低有效挂网价取低值挂网,挂网价格偏高的,鼓励企业主动将价格调整至不高于该通用名招标剂型最高中选价1.5倍。国家集采到期后通过省际联盟重新接续招标的同通用名同招标剂型品种,此次价格协同治理规则参照省级集采药品管理。

朋友圈卖药,这些红线千万别踩

近年来,“微信”作为一种网络新媒体的代表,成为人们社交、生活、工作的重要工具。而许多药店也致力于打造私域流量,公众号、朋友圈成为流量运营阵地。但需注意,在公众号、朋友圈发卖药广告的行为需要以更谨慎的态度来看待。

日前,微信安全中心发布《针对微信个人账号发布违禁品售卖信息行为的治理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违规情节严重者,永久封号

《公告》称,为规范微信个人账号的信息发布行为,保障微信用户的信息安全及合法权益,对于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的微信个人账号,微信团队一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的规定,视违规严重程度,采取阶梯式处罚:

对违规内容,一经发现即删除内容;

对违规账号,将视情节对该微信账号进行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账号封停及永久封停处罚。

《公告》强调,微信个人账号不得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示例:1.违规发布药品或医疗器械推广内容;2.烟草、电子烟宣传;3.性保健品等黑五类;4.催情迷药等管制药品;5.外挂、假证等黑灰产;6.色情及色情擦边类内容;7.仿真枪、弓箭、管制刀具、气枪等含有杀伤力武器;8.非法信贷内容等。

违规发布药品或医疗器械推广内容

在《朋友圈违规避坑指南》中,微信安全中心提到了几类产品违规宣传的情况:

· 药品、医疗器械

少数用户在朋友圈发布“国内外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农药兽药、民间偏方、祖传秘制”等药品营销信息,利用“关键时刻能救命、家庭必备、一药难求”等虚假夸张的话术进行引流营销。用户不得擅自利用互联网违规销售药物。

· 医美

少数用户在朋友圈发布“美白针剂、玻尿酸填充剂填充、溶脂瘦身针剂注射、激光脱毛”等医疗美容产品和服务的营销信息,先制造身材和容貌焦虑,再利用“立刻拥有黄金比例脸、快速瘦身塑形、快速溶解脂肪”等诱惑性话术进行引流营销。用户不得擅自利用互联网违规销售药物。

· 美瞳类产品

少数用户在朋友圈发布美瞳相关的医疗器械营销信息,先是制造容貌焦虑,然后再利用瞬间变大、秒变混血感、斩男必备等诱导性话术进行引流营销。用户不得擅自利用互联网违规销售医疗器械。

· 疫苗

少数用户在朋友圈发布兜售疫苗和提供疫苗生产、注册、接种服务等药品营销信息,制造疫苗稀缺的假象,利用“市面很难买到、可以提供预约和接种服务”等引导性话术进行引流营销。用户不得擅自利用互联网违规销售医疗器械。

微信安全中心提醒,用户通过朋友圈、视频号、直播等网络形式发布违法违禁品售卖信息属违规行为;帮助朋友在朋友圈、微信群转发宣传推销违法违禁品的行为,一旦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行政处罚。

此前,江苏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曾办理过一起违法广告案件,当事人就是因制作一条违法广告并邀网友转发到朋友圈被行政处罚,而他的30名微信群友也因在朋友圈中转发该广告将面临行政约谈。

2020年4月,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一条举报信息。举报反映称,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有人发布处方药广告。

接报后,该局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并很快找到了发布人——A。经查,A是无锡市一家连锁药店的员工,涉事广告是他从B处转发的。

B是一家医药公司的药品推广员,主要负责在无锡地区推广销售其公司生产的一款处方药,与A供职的连锁药店有合作关系。

事发前一段时间,B为了提高该处方药的知名度,想到了借助微信好友的力量。随后,他在该连锁药店员工微信群中发布该处方药产品图片,配以“国药准字+××出品 最安全降脂降压及减肥”宣传文字,同时表示,转发上述图片及文字至微信朋友圈,即可领取8.88元红包。

截至事发时,该群共有30名员工被红包吸引,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了上述违法广告。

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处方药不得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制定的刊物以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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