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带量采购”联动来了!对新一轮耗材采购影响几何?

  5月10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我市第一批DRG付费和带量采购政策联动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CHS-DRG付费改革对医疗机构使用集采医用耗材的导向作用,不断完善对医疗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由北京市医疗机构组成医疗机构DRG联动采购集团,针对运动医学类、神经介入类、电生理类医用耗材制定了DRG付费和带量采购政策联动采购方案。《通知》提出了两个政策联动方案,并就方案内容公开征求意见。
 
  两款方案中,北京市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作为采购主体参加本次DRG联动采购。已取得本次DRG联动采购品种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满足一定要求的,均可作为申报企业
 
  第1号方案主要针对神经介入类弹簧圈产品,DRG联动采购工作采取的是带量联动方式。第2号则涵盖本次DRG联动采购范围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上市运动医学类、神经介入类、电生理类医用耗材产品,DRG联动采购工作采取带量谈判方式。其中“颅内支架-覆膜支架”只进行价格谈判不带量。
 
  两份方案的产品申报要求相同,申报企业按照本采购方案“一、采购范围”中的要求,申报产品信息,确保产品可满足临床使用需求。医疗机构填报采购需求量均为,医疗机构结合临床使用状况、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从有意愿参加DRG联动采购的企业中选择产品,并填报每个产品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量,填报总量不得低于2021年实际采购量的90%。
 
  第1号方案采购规则
 
  方案针对DRG联动采购组综合产品特性、临床使用等因素,对申报产品进行谈判分组;
 
  最高有效报价将参考同一谈判分组中中所有产品的历史采购价(产品2021年在我市各医疗机构的采购加权平均价)中位值,制定该谈判分组中所有产品的最高有效报价并予以公示。
 
  谈判降幅也将参考临床使用实际、DRG付费分组特点、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针对不同谈判分组分别制定谈判降幅,谈判降幅分为入门降幅和达标降幅两档。
 
  拟中选规则依据企业报价(对于企业报价仍有较大下降空间的产品,DRG联动采购组启动价格谈判程序,确认企业最终报价),计算报价降幅((最高有效报价-企业报价)/最高有效报价×100%)。报价降幅达到入门降幅及以上确定为拟中选产品,报价降幅小于入门降幅则谈判失败。报价降幅达到入门降幅但小于达标降幅,获得自身采购需求量的60%,报价降幅达到达标降幅及以上获得自身采购需求量的90%。
 
  第1号方案的中选及二次分配规则为,拟中选产品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中选产品。谈判失败产品需求量的90%和未达到达标降幅产品需求量的30%作为待分配需求量,由采购主体进行二次分配,二次分配须选择同一谈判分组内降幅达到达标降幅的中选产品并全部分配完成。
 
  第2号方案采购规则

重磅:医药反腐风暴来袭,虚构“营销费用”套现行贿或引爆行业税务“雷区”

编者按:自国家卫健委联合多部门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会议召开以来,中央纪委监委也同步配合开展全国医疗领域反腐问题动员部署。反腐工作之下,近期多家医院院长及药企负责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大量学术会议被暂停或延期,上市医药企业市值下跌,ipo暂停或者被否,甚至某著名药企摘牌退市。在反腐的大背景下,大量药企销售费用中的“灰色地带”被揭开,税务合规性面临质疑,反腐过程中或可预见牵涉税收行政、刑事责任。本文将从反腐趋势下观察医药企业监管新动向,分析医药企业税务风险点,为接下来医药企业应对税务检查提供建议,以供读者飨食。

        01 医药行业反腐形势趋严,医院及医药企业间爆发大量案件



        (一)多家医院院长涉嫌违规违纪主动投案或被审查调查

        据中国新闻网的报道及笔者目前的观察,目前已经有上百家医院党委书记、院长被纪委监委监察调查,也有某些医院负责人顶不住反腐整治压力,主动投案,交代违法情况。此次反腐涉及范围极广、影响范围极大。在这些案件中,利用学术会、赞助费、机票报销等方式收受资金贿赂的现象较为普遍。然而,在反腐高潮下,无论采用何种隐蔽的受贿手段都将被查处。

        (二)多家医药企业股东、董监高被移送纪委监委或公安司法机关

        在国家严厉打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之下,风险也由医生、院长传导至药企。目前,已有多家医药企业的股东、经理等轻则被纪检监察提醒谈话,受到党纪处分,重则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故此,无论是医药企业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亦或是董监高都应对此予以重视,尽快开展自查自检。

        (三)反腐影响延伸至医药行业资本领域

        根据笔者的观察,目前全国各地医学会原定8月举行的学术交流会议、专家论坛多被延期。据发布延期的公告看,具体举办时间未可知。由此可见,以前会议费用支出占据药企支出较高的情况下,确实存在一些虚假会议的情况。在此次反腐下学术会议、培训等被延期或暂停的趋势下,会议支出应在药企财务报表中同比、环比下降。

        在反腐下,多家医药企业上市被否,也有被摘牌退市。通过对医药企业上市问询的梳理发现,医药企业的商业贿赂是证监会关注的绝对重点:销售费用是否高于同行水平,销售费用大幅度增长的原因、学术推广费支出、展会、调研咨询的情况、推广活动中出具的发票、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资金回流情况等,一旦出现财务数据矛盾、链条不完整等,会被否决;上市后因信息披露的高要求等原因,财务报表将定期公布,销售费用占比情况更是受到投资者等公众的关注。因此,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应是医药企业绝对禁止的行为。

        02 药企痛点:大规模反腐或引发虚开、偷税等涉税风险

        通过观察医疗领域目前的监管趋势可以看出,商业贿赂不仅关系到医院负责人还决定着医药企业及其股东、董事、高管等人员的生死。接下来,笔者将深度分析医药企业是如何利用违法违规的税务行为进行商业贿赂,影响多方利益体。

        (一)风险爆发:反腐工作背景下外部案源增加涉税行政、刑事风险

        1、纪委监委向税务局移送案源:外部移送案件税务检查趋严格

        税务稽查程序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即: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在《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税总发〔2016〕71号)的文件中详细规定了税务稽查案源,其中,第十一条第三款列举了上级纪检监察单位通过督办函等形式下发的督办任务方式所提供的线索,第六款规列举了纪检监察等外部单位所提供的来源线索。由于纪检监察单位本身对税务机关具有监察权,税务执法人员为了规避自身执法风险,稽查局对相关医药企业的检查相较于通过“双随机”等检查方式启动的稽查,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偏向于严格。

        2、纪委监委直接向公安移送案源:刑事风险爆发概率加大

        纪委监委在对涉嫌违规违纪医院院长过程中,极可能会牵连中行贿方,纪委监委对一些重大的涉税违法案件可能不会移交于税务机关,会选择将案件直接移送公安。对于医药企业而言,缺少了税务稽查应对程序,导致刑事风险增加。例如,对于一些适用税法有争议的案件,通过向税务执法人员说明行业情况,可能避免移送。例如对于虚开普通发票偷逃税的,情节轻微,可能会定性为偷税而非虚开。但公安对于纪委监委所移送的医药案件处理起来更加严格,被追究虚开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也较大。

        3、被查的医生、医药代表、代理商等检举、立功牵出税收违法案件

        通过检索所公布的医药企业虚开案通常可以看到,某医药企业某某通过虚构交易、伪造合同等方式虚开发票套取资金后向某医生行贿,医生另案处理,或是在某医生受贿罪中也可看到医药公司某某向医生行贿,该某某另案处理。虚开案与行贿案往往相互牵连,因此,一般而言,被查的医生、医药代表等人员为了争取司法机关的减轻、从轻处罚等宽大处理,往往会检举医药企业,进而也会牵连出医药企业的税收违法案件。

        (二)反腐工作之下,医药企业常见的风险业务及模式

        1、销售费用畸高,学术会议、推广服务缺乏证据材料

        由于当前集中招采目前覆盖范围不全面,医药”带金销售“模式仍然大规模存在,导致医药企业以虚构“会议费”“推广服务费”等名义来套取资金用于灰色支出,这一手段在医药行业早已不是秘密。因此,无论是税务检查亦或是在ipo问询中,销售费用会计科目是检查及问询的重点,而问询反馈中,销售费用的明细科目会议费、推广服务的占比过高是上市被否的重要原因。

        但是,医药企业召开学术会议、进行推广服务,本身也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换言之,一家医药企业的会议等服务费用支出,除非空壳企业外,一般不可能全部是虚假的。至少,应当是“有真有假”。但是,在反腐工作和税务稽查趋严的情况下,有的执法人员可能内心形成了“凡是学术会议、推广服务都是虚假的”这种认识,从而导致医药企业真实的支出也被否定。

        同时,由于会议服务、推广服务这种“服务”不像商品有实物可以证实。笔者在工作中常见到一些医药公司仅用一份合同、一张发票入账,没有其他的证明材料,这种情况下,即使服务是真实的,也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说服税务、纪检监察或公安办案人员,从而导致被认定为虚开或者偷税。

        2、通过虚构业务、虚开发票方式套取资金进行贿赂

        在“两票制”改革后,尽管多层级开票不复存在,但高开、虚开发票的行为却屡禁不止,销售医药企业往往会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资金进行行贿,常见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的手段有: …

卫健委:规范的学术会议,正常的医学活动要大力支持

今天(8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发布有关问答。问答中就业界关心的学术会议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答复。



合规学术会议大力支持、鼓励开展

2023年7月,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强调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处腐败后,席卷整个医药行业的反腐风暴已经历时一个多月。这期间,伴随着各部委、各省市的强势表态,将此次医疗反腐推向高潮,形成了政策发布之初所希望达到的“高压态势”。
部分学术会议以近期反腐形势为由宣布暂停或延期举办,是否为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
问答中提到,国家卫生健康委注意到媒体反映一些学术会议在医药领域反腐的形势下,宣布暂停、延期,但同时我们也了解到一些学术会议正常进行、未受影响。
问答还强调,医药行业的学术会议是学术交流、经验分享、促进医药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开展的学术会议和正常医学活动是要大力支持、积极鼓励的。需要整治的是那些无中生有、编造虚假学术会议的名头,进行违法违规利益输送,或者违规将学术会议赞助费私分的不法行为。


明确集中整治的原则与检查重点

问答再次明确了此次集中整治的原则,归纳为三方面:
一是全面覆盖、聚焦重点。
此次整治涵盖了医药行业生产、流通、销售、使用、报销的全链条,以及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学(协)会、医疗卫生机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医保基金等全领域,实现医药领域全覆盖。
在整治的重点上,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尤其是利用医药领域权力寻租、“带金销售”、利益输送等不法行为。
二是集中突破、纠建并举。
针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进行重点突破,对重点问题、典型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处理、通报剖析,形成全国性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坚持线索处置、问题整改、行业治理相结合,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治理机制、规范行业监管,注重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治理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统一实施、分级负责。
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任务落地见效。在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的统一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切实承担集中整治的主体责任,分级负责、抓好落实。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单位承担直接责任,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集中整治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好集中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
检查重点主要有6方面。问答进一步细化了检查重点,除医疗机构、药企外,还包括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的以权寻租。

一是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

二是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以及药品、器械、耗材等方面的“带金销售”;

三是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

四是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有关问题;

五是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不法行为;

六是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问答同时指出,下一步将集中整治工作将根据总体安排,持续推进,加大对工作的指导调度,加大对典型问题处置及通报力度,确保整治工作成效。


来源:医疗器械创新网…

吸引外资将采取哪些措施?外资企业如有疑问在哪反映?权威回应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今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把吸引外商投资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8月14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一起来看——

Q1

Q:《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主要有哪些特点?

A:

一是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比如,加大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先行先试力度;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建立健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相关投资等。

二是提升投资经营便利化水平。比如,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高管、技术人员本人及家属提供入出境、停居留便利;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高效开展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开展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专项检查;推进标准制定、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依法加快办理进度等。

三是加大外商投资引导力度。比如,支持各地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措施;支持先进制造等领域外商投资企业与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研究创新合作采购方式,通过首购订购等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创新研发全球领先产品等。

四是强化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工作。比如,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鼓励各地区探索对外商投资促进部门和团队的非公务员、非事业编制岗位实行更加有效灵活的用人机制和薪酬制度,加强外商投资促进人员配备;做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为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关税减免政策提供便利

重磅!国家卫健委全面回应医药反腐



被称为“史上最强”的医药反腐风暴席卷医药行业,国家卫健委就外界关注的6大问题作出回应。

8月15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问答》,六个问答详细解释了开展集中整治的背景、目的、主要原则、重点内容、工作计划以及学术会议延期、腐败案例传闻等外界关注的热点话题

开展集中整治的工作背景以及目的是什么?

答:医药领域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主阵地,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权益。党中央高度重视医药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将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党的十八大以来,医药卫生行业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问题,加快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动医药、医疗、医保持续高水平发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医务工作者肩负救死扶伤,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神圣职责。长期以来,广大医务人员响应党的号召,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在疾病预防诊疗康复护理、医学技术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并取得丰硕成果,得到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尊重。对广大医务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奉献应予充分肯定。

加强医药领域反腐工作是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医药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作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机制牵头单位,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将体系构建、制度建设与落实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相结合,坚决纠治行业不正之风,取得了显著改善。伴随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历史性成就,医药领域行业风气持续向好。但同时,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人员,利用权力寻租、大肆收受回扣、行贿受贿等案件,严重稀释了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红利,蚕食了人民群众权益,既掣肘医疗、医保、医药事业改革发展,又影响了行业形象,也危害了医药卫生领域绝大多数人的利益。

为进一步促进医药事业发展进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等9部门共同启动了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医药行业“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坚决整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构建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为医药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此次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考虑?

答: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纠治难度不断加大,需要医药购销全链条上涉及的各部门增强工作合力、开展联合治理,需要将系统治理观念贯彻工作始终。基于此,卫健委表示,将会从三个原则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一是全面覆盖、聚焦重点。此次整治涵盖了医药行业生产、流通、销售、使用、报销的全链条,以及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学(协)会、医疗卫生机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医保基金等全领域,实现医药领域全覆盖。在整治的重点上,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尤其是利用医药领域权力寻租、“带金销售”、利益输送等不法行为。

二是集中突破、纠建并举。针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进行重点突破,对重点问题、典型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处理、通报剖析,形成全国性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坚持线索处置、问题整改、行业治理相结合,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治理机制、规范行业监管,注重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治理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统一实施、分级负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任务落地见效。在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的统一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切实承担集中整治的主体责任,分级负责、抓好落实。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单位承担直接责任,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集中整治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好集中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

此次集中整治将按照上述原则,对医药行业开展全链条全领域全覆盖的系统治理,破解行业监管中的系统性问题,扎实推进医药领域行业治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针对当前医药领域出现的腐败问题,开展

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和措施有哪些?

此次集中整治的内容重点在六个方面:一是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二是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以及药品、器械、耗材等方面的“带金销售”;三是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四是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有关问题;五是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不法行为;六是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最新!2023年《财富》世界500强榜单揭晓,6家械企上榜…

近日,《财富》杂志发布新一期世界500强企业榜单。其中,中国共有142家公司上榜,大公司数量继续位居各国之首。在榜企业的营业收入总和约为41万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8.4%,排行榜最低销售收入也从286亿美元升至309亿美元。

2023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包含制药、医疗器械、医药商业、健康管理、保健及相关服务排名如下(单位:百万美元),共32家医药行业相关企业,国内共4家,而美国则占19家,其中医疗器械相关企业占6家,保持了绝对的领先优势

2023年世界500强医药行业相关企业排名

来源:《财富》,中康产业研究院整理

入选医疗器械企业

#1

强生

强生(Johnson & Johnson)是一家全球性医疗器械、医药和保健消费品制造商,总部位于美国新泽西州。该公司成立于1886年,在全球拥有约 155,800名员工。近年来,强生通过重组、品牌重塑、资产剥离、兼并和收购(M&A)投入了大量精力来完善其医疗技术领域。

2023年第二季度强生的销售额高达255亿美元,同比增长达到了6.3%,销售额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消费者保健、制药和医疗科技。医疗科技方面的运营在经过全球调整后销售额相比去年增长9.9%,这次的增长主要归功于调整方案中的电生理产品、骨科创伤产品、普通外科中的伤口闭合产品、高级外科中的生物外科以及视觉中的隐形眼镜所推动

#2

赛默飞

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Thermo Fisher Scientific)是全球科学服务领域的领导者,年收入约400亿美元,在全球拥有约65000名员工。公司借助旗下Thermo Scientific、Applied Biosystems、Invitrogen、Fisher Scientific等诸多品牌,帮助客户解决在生命科学、医疗诊断和治疗以及分析化学领域从常规的测试到复杂的研发项目中所遇到的各种挑战。

近日赛默飞公布了自己家的2023年第二季度财政营收为106.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109.7亿美元下降3%,核心有机收入增长2%,而COVD-19测试的收入为0.8亿美元。主要业务板块有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分析仪器、特殊诊断业务、实验室产品和生物制药服务。

2022年,赛默飞营收首次突破400亿美元。其中,生命科学业务以201.5亿美元的收入连续第十年位列行业榜首,新冠三年业绩双位高增长;实验室产品和生物制药服务业务得益于收购合同研究机构PPD猛增51%;分析仪器业务9%的增长由电子显微镜以及色谱、质谱仪需求拉动。新冠严重时,赛默飞生命科学解决方案业务营收暴增;回归常态后,赛默飞的分析仪器业务又迎头赶上。布局优质赛道、构建强大的业务矩阵、注重协同效应,构成了仪器巨头业绩猛增的“独家秘诀”。

#3

 雅培

6月医疗器械产品创新申请4个及优先审查1个结果公示 附历年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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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审查结果公示(2021年第8号)


2021-06-22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国家药监局2018年第83号公告)要求,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进行了审查,拟同意以下申请项目进入特别审查程序,现予以公示。

  1.产品名称: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

   申
请 人:成都博恩思医学机器人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经导管主动脉瓣膜系统

   申
请 人:成都赛拉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产品名称:植入式左心室辅助系统

   申
请 人:深圳核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4.产品名称:经导管二尖瓣修复系统

   申
请 人:上海纽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我中心综合业务部反映。

  联
系 人:李文霞

  电话:010-86452913

  电子邮箱:gcdivision@cmde.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气象路50号院1号楼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1年6月22日…

多地骨科脊柱类耗材集采中选结果落地

  近日,山东、湖南、江西等地陆续落地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骨科脊柱类中选结果,截至目前,已经有25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式落地降价后的中选产品,其余省份也将于5月底前陆续开始执行。此次集采相关产品平均降价84%,按约定采购量计算,预计每年可节约费用260亿元。
 
  来自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的邹女士患腰椎间盘突出已经7年,由于压迫神经导致右下肢长时间疼痛发麻,需要进行手术才能根治。此前,此类手术耗材费用就要两三万块钱,身体的痛苦和高昂的治疗费用让邹女士左右为难。
 
  4月底,湖南省医保局发布通知,骨科脊柱类高值医用耗材将于5月10日正式落地,邹女士手术所需的脊柱耗材价格也将从原来的两万多元下降到现在的四千多元,医生对每一位病人都进行了告知,为此她特地申请将手术推迟到11日进行。
 
  患者 邹辉桃:能(减)免这么多钱,我就等几天,我太高兴了,感谢国家对我们农村(患者)那么大的帮助,我肯定很开心。
 
  湖南省人民医院每年都进行上百台脊柱外科手术,其中高值医用耗材费用占了总费用的一半左右,此次集采将极大地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湖南省人民医院脊柱外科主任 刘向阳:尤其对于新农合、居民医保的话,现在可能也只要(自己)出一两千或者两三千块钱,在同等的医疗条件下,老百姓花钱会更少。
 
  为确保集采结果顺利落地执行,湖南省医保局要求省内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中选价格,在采购周期内中选产品使用量占比不得低于90%。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副处长 刘运良:我们提前印发了执行通知,把中选产品清单里的相关价格,产品信息都导入到耗材系统里面,确保在执行之日及时切换价格信息。
 
  从零件到系统
 
  费

天津将打造国内医疗器械产业高地天开西青园加速企业聚集

  
  近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与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医工所”)签署合作协议。记者获悉,医工所项目未来会引入15个研发团队,孵化30余家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园区运营10年内,打造至少3至5家国际、国内主板或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形成国内一流的医疗器械产业高地。
 
  据悉,天开西青园先导区将为医工所项目规划相应载体,用于生物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中心、医疗器械监管研究院、第三方检测中心及国家生物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体系产业园建设。同时,在天开西青园加速实现生物材料和医疗器械企业聚集,5年内预计实现产业产值10亿元,10年内预计实现产业产值50亿元。
 
  天津市西青区委书记朱财斌称,西青区产业基础雄厚,希望双方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西青区也将一如既往做好各项服务,共同为科研成果转化做出贡献。
 
  据介绍,医工所始建于1960年,是国家级社会公益类研究所,主要从事生物医学工程新方法、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与开发,分为生物医学材料研究和医学工程电子学研究两大领域。
 
  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所长戴建武表示,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是极具市场价值和发展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天津市西青区在该产业领域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今后,双方将联合扩大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共同推动先进医用材料与医疗器械领域国家级平台和国家医疗器械创新体系核心基地建设。

国家药监局:血管内成像设备获批上市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了Conavi Medical Inc.生产的“血管内成像设备”创新产品注册申请。
 
  该产品由控制台(ADM)和患者接口模块(PIM)组成,与一次性使用血管内成像导管连接配合使用,用于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手术时对冠状动脉进行血管内成像。
 
  该产品成像导管远端安装有声学探头与光学探头,能自动获取图像并反馈至图像处理模块,实现同步配准的血管内超声和光学干涉断层成像。该产品优于同类已上市产品,能够同时实现上述两种成像,同步满足医生对分辨力和穿透力的要求,简化了医生操作,提高了成像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该产品上市后监管,保护患者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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