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注销免疫层析分析仪等5个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135家三级医院采购联盟组建!将采购神经介入、外周介入耗材
国家药监局成立口腔数字化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
盘点:世界十大最顶尖的医疗器械制造强国
一、美国
美国是首屈一指的医疗器械制造大国。美国拥有全球最好发展医疗器械的平台和环境,同时也是最主要的原创地之一及最成熟的医疗器械风投市场。美国拥有全世界闻名遐迩的梅奥医学中心(Mayo Clinic,全美排名第一的医院)、拥有全球最著名的Intuitive surgical公司开发的达芬奇手术机器人。值得一提的是,ntuitive Surgical公司是纳斯达克100及标准普尔500指数组成部分。
美国器械市场很早之前就占据了全球 41% 的市场份额。美国本土主要有3个州以医疗器械著称:加利福尼亚州(美西)、明尼苏达州(美中)和马塞诸塞州(美东)。其中,明尼苏达州的支柱产业就是医疗器械,并有数以千计的医疗器械企业,拥有众多国际巨头的总部。
美国是全球最大的医疗器械市场,市场价值极高;由于美国人口老龄化,人口肥胖化趋势明显,慢性病和护理市场急剧膨胀;当地医疗保健产品的消费能力强;当地很多学术机构支撑,企业产品的创新程度较高。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拥有世界上绝大多数顶尖医疗器械公司,比如著名的百特医疗(Baxter)、贝克曼库尔特(Beckman Coulter)、碧迪医疗器械(Becton Dickinson)、曾经收购以医用导管闻名的巴德医疗,C.R. Bard Inc.)、波士顿科学(Boston Scientific), 通用医疗集团(GE Healthcare Technologies)、 强生医疗(Johnson & Johnson)、美敦力(Medtronic)、史塞克公司(Stryker Corporation)、康德乐(Cardinal Health)等。
可以说全球顶尖的医疗器械巨头中,美国的医疗器械企业占据了一半左右。根据欧盟医疗器械委员会统计数据显示,美国、欧盟、日本共占据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超八成的份额。
美国世界级医疗器械巨头如下:
1)美敦力:全球领先的美国医疗科技公司,美敦力于1957年制造出第一台便携式体外心脏起搏器,并于1960年制造出第一台可靠的可植入式心脏起搏系统。由此奠定了美敦力全球起搏技术领导者的地位。美敦力已成为世界上占领导地位的医疗技术公司,致力于为慢性疾病患者提供终身的治疗方案。美敦力主要产品覆盖心律失常、心衰、血管疾病、心脏瓣膜置换、体外心脏支持、微创心脏手术、恶性及非恶性疼痛、运动失调、糖尿病、胃肠疾病、泌尿系统疾病、脊椎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及五官科手术治疗等领域。
2)美国强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产品多元化的医疗卫生保健品及消费者护理产品公司。强生公司生产及销售的产品涉及护理产品、医药产品和医疗器材及诊断产品市场等多个领域。旗下拥有强生婴儿、露得清、可伶可俐、娇爽、邦迪、达克宁、泰诺等众多知名品牌。
3)雅培:雅培公司是全球医疗健康行业领导者。雅培为生命健康带来前沿科技,领先产品遍及诊断、医疗器械、营养品、药品等医疗健康领域。
4)GE医疗:GE医疗集团是通用电气公司四个业务集团之一,是医疗影像、信息技术、医疗诊断、患者检测监护、疾病研究、药物研发以及生物制药等领域的全球领先者。
5)嘉诺德:美国药械流通的三巨头之首。 …
中国进口医疗器械行业市场分析(美国视角)
美国国际贸易管理局分析认为,美国医疗器械企业在诊断成像、耗材&植入物、体外诊断、骨科等领域在中国市场存在机会。
作为世界第二大医疗保健市场,中国在许多医疗领域为美国出口商提供了机会。对于外国企业来说,医疗器械仍然是中国最具活力和潜力的行业之一。当前,中国高端和技术密集型医疗设备仍以进口为主,而国产品牌则主导着中低端市场。
中国的公立医院是医疗设备的主要买家。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中国拥有35394家医院,提供超过710万张病床,接待了33.2亿患者。其中,公立医院提供了71.4%的病床,并接待了84%的患者就诊。
中国的医疗设备市场预计将以6.2%的年增长率复合增长,到2025年将达到384亿美元。进口医疗器械占中国市场的三分之二以上,2019年为192亿美元,其中,美国供应商占中国进口医疗器械的28.5%,达54.6亿美元,在诊断设备和高价值耗材方面表现出色。
就中国医疗器械市场来说,诊断成像和耗材约占据了50%的市场份额。
2020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概况 数据来源:惠誉
自2021年1月以来,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美国FDA的对应机构)对选定的III类医疗器械实施了唯一设备标识(UDI)。到2022年3月1日,这项措施将扩大到涵盖所有III类医疗器械。业界认为,UDI的实施将使中国的医疗器械法规与国际标准及执行相协调,并通过加强可追溯性和上市后监管来提高医疗器械的安全性。
美国出口商还应该了解中国可能影响其长期计划的政策,例如带量采购(volume-based procurement, VBP)和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s, DRG)定价。此外,公立医院现在面临着来自政府部门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求限制其采购进口医疗器械和医疗设备。
诊断成像
中国政府通过实施国家医疗战略“健康中国2030”,把改善公民福祉作为目标,把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分级医疗体系作为工作重点,该战略将建立医疗机构和加强临床实验能力纳入计划。此外,三孩政策的实施也将增加对超声波成像设备的需求。
美国公司的机会包括数字CT扫描仪、数字X射线机、心电图(ECG)、脑电图(EEG)、肌电图(EMG)、MRI设备和超声扫描仪。
耗材与植入物
截至2020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亿,占总人口的18.7%,预计到2025年将超过3亿。中国政府数据显示,患有中风、冠心病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患者超过3亿。医疗保险范围的扩大使得神经病学和心血管领域对植入物的需求更甚,而这些领域中高价值耗材仍然依赖进口。
美国公司的市场机遇存在于颅骨植入物(如钛板、颅骨锁、颅骨钛网)、神经相关植入物的骨填充物以及心血管相关植入物(如支架及相关导管、金属丝和球囊)。
体外诊断
中国一直注重医疗成本控制、精准诊疗、疾病预防。卫生部门通过增加投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和公众健康管理,以提高了医院检测中心的能力。美国公司的市场机会存在于免疫诊断,基因测序和即时检验(POCT)中。
骨科
到2020年底,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人口,已超过14亿,并且正在迅速老龄化,肌肉骨骼疾病,特别是关节炎和骨质疏松症的发病率更高。随着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扩大,对骨科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美国公司存在关节相关产品(如人工髋关节、膝关节、肩关节和肘关节)以及脊柱相关产品(如钛网、脊柱融合器)的市场机会。
来源:美国国际贸易管理局官网 医疗器械创新网 整理:奥咨达
…六批国家医疗器械检查员名单公告统计汇总
2014年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起草了《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根据该办法及相关法规积极开展了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建设和检查机构能力建设,锻炼培养了一支专业扎实、素质过硬的器械检查员队伍,在飞行检查、境外检查以及日常检查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检查频次和查处力度的加大,国家保障用械安全的责任担当不断强化,检查员整体能力不断提升。
第一批国家医疗器械检查员名单(2016年1月18日)
权威专家解读新修订《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五大要点
2021年12月3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新修订《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新《一类目录》),进一步指导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备受业界关注。
为帮助监管人员、备案人更好理解、执行新《一类目录》要求,2022年1月21日,由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中国医药报社、天享(北京)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办的新《一类目录》线上公益宣贯会在京举办。会上,来自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的专家对新《一类目录》的修订情况及业界关注的重点问题等进行了解读。
要点一
坚持问题导向 提升备案质量效率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对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2014年,《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2014年版《一类目录》)发布;2017年,全面修订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以下简称2017年版《分类目录》)发布,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撑。近年来,随着医疗器械行业的高速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2014年版《一类目录》和2017年版《分类目录》已不能完全适应产品分类和备案需要,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急需修订。
为进一步做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2020年11月,国家药监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清理规范工作。此次清理规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也反映出一些问题。问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医疗器械备案人及地市级市场监管局负责医疗器械备案的人员在工作中需要参考多个文件,比如2014年版《一类目录》、2017年版《分类目录》、《关于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2014年5月30日以后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界定文件中有关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分类界定意见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备案工作效率;二是部分产品备案不规范问题突出,如冷敷贴、冷敷凝胶、液体敷料等产品的具体组成成分复杂,备案资料中超出2014年版《一类目录》和2017年版《分类目录》内容较多,特别是对添加了消毒抗菌成分、植物提取物等成分的产品,备案人员难以判定。
因此,国家药监局紧跟行业发展及监管需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分类相关目录、文件及产品分类界定信息,研究借鉴欧盟、美国、日本有关低风险医疗器械监管的法规、分类规则、市场准入流程及上市后监管措施,并结合我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了新《一类目录》修订工作。
要点二
全面梳理总结 扩充细化产品信息
新《一类目录》以2017年版《分类目录》为主体框架,全面整合2014年版《一类目录》、2017年版《分类目录》及既往发布的相关医疗器械分类界定文件中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信息。梳理汇总2018年至2020年共五批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结果汇总中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信息后,对于经核实确有产品备案的信息,原则上予以保留,并规范产品描述、预期用途和产品名称;对于经核实无相关产品备案的信息,未纳入新《一类目录》。
新《一类目录》包含2017年版《分类目录》中19个子目录,不涉及“12有源植入器械、13无源植入器械及21医用软件”子目录,不包含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组合包类产品。与2017年版《分类目录》中第一类医疗器械有关内容相比,新《一类目录》中一级产品类别由112个增加到119个;二级产品类别由345个增加到368个;产品条目由406条增加到496条,新增90条;品名举例由2091个增加到2629个,新增538个。
新《一类目录》中产品描述和预期用途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核心判定要素,同时尽量覆盖目前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信息和品名举例。品名举例原则上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需要注意的是,当新《一类目录》中产品描述项下使用“通常由……组成”时,相关内容只给出了产品的代表性组成结构,产品备案时,应当使用“由……组成”,并写明产品的具体组成;当产品描述项下使用“一般采用……制成”时,相关内容只给出了产品的代表性材质,产品备案时,应当使用“采用……制成”,并明确产品的具体材质。
要点三
建立“黑名单” 明确禁止添加成分
基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清理规范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地方药监部门反馈的意见建议,新《一类目录》建立了“黑名单”——增加了《部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禁止添加成分名录》附录(见表),明确新《一类目录》中“09-02-03物理降温设备”“09-03-08光治疗设备附件”“14-10-02创口贴”“20-03-11穴位压力刺激器具”中的产品不能含有中药、化学药物、生物制品、消毒和抗菌成分、天然植物及其提取物等发挥药理学、免疫学、代谢作用的成分或者可被人体吸收的成分。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四类产品禁止添加的成分包括但不限于附录表格中所列成分,即除了附录列举的成分之外,其他中药、化学药物、生物制品、消毒和抗菌成分、天然植物及其提取物等发挥药理学、免疫学、代谢作用的成分或者可被人体吸收的成分也不能添加。上述四类产品备案时在产品描述项下应当详细列明产品的具体组成成分,不可使用“所含成分不具有药理学作用,所含成分不可被人体吸收”或者类似笼统描述。
要点四
明确实施要求 四类产品应在4月1日前完成备案变更
新《一类目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自2022年1月1日起,《关于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通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2016年以前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界定文件全部废止。2017年版《分类目录》依然有效,但2017年版《分类目录》及既往分类界定结果与新《一类目录》不一致的,均以新《一类目录》为准。
新《一类目录》对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产品描述、预期用途进行了概括性的表述,不代表相关产品备案内容的完整表述。在判定产品管理类别时,要结合产品实际情况,根据新《一类目录》中产品描述、预期用途和品名举例进行综合判定。根据新《一类目录》无法确定产品管理类别的,应当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界定工作流程申请分类界定,确认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人可根据分类界定结果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备案。
自2022年1月1日起,所有产品应当按照新《一类目录》实施备案。对于2022年1月1日前已完成备案的产品需分以下情形处理。
按照新《一类目录》产品仍作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但备案信息表中登载内容及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有关内容与新《一类目录》不一致的,备案人应当于2022年4月1日前完成备案信息变更,或向原备案部门提出取消原备案、重新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09-02-03物理降温设备”“09-03-08光治疗设备附件”“14-10-02创口贴”“20-03-11穴位压力刺激器具”中的类别产品应当于2022年4月1日前完成变更备案或向原备案部门提出取消原备案、重新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要点五
进一步限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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