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14部门联合发文,医疗反腐重点公布!

2023年医疗反腐纠风行动启动。

01

整治各种形式的“带金销售”

5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十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要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

根据国家卫健委官方同日发布的《关于调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按照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相关职能调整情况,此次对纠风部际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9个增加到14个部门。

官方解读指出,本次《通知》是机制调整到位后首次对纠风工作进行部署,对于做好今年的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意义重大。


根据《通知》,整治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主要集中在行业管理、行业组织以及医药产品销售采购这三个方面。


行业管理方面,重点是普惠制认证、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泄露招投标价格、申报资料、技术数据等工作秘密。违规干预行业的设置审批,包括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及医美、口腔等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等事项。


医药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一直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重点。

去年6月,《中国反垄断法》正式完成并落地执行。其中,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通过与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

行业组织方面,重点是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以“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


伴随着医疗反腐深入,传统的现金贿赂模式越来越少。与此同时,对于医疗领域隐蔽利益输送的监管正在不断升级,目前多地正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已有大批相关人士落马。

医药产品销售采购方面,重点是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以及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

在“带金销售”问题上,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对企业起到了极强的震慑作用。一旦被评为“失信”,相关企业涉案产品有可能面临被暂停挂网的处罚。严重情况下,企业的所有产品都将被中止挂网、投标资格。


作为采购方,医疗机构也面临着严格监管。在集采方面,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2版)的通知》中,增设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完成比例。截至目前,今年已有多家医院因采购进度未达标被通报。



02

强化重点耗材医保监管

《通知》明确指出,要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

首先,要加强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及使用。具体包括:聚焦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监控药品和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持续开展打击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欺诈骗保行为。


4月28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国家医保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公布了《2023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公布了2022年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重点耗材:

相较以往,此次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更加重视大数据监管。《方案》指出,2023年国家医保局将在大数据监管方面着重发力,开展大数据监管试点,构建各类大数据模型筛查可疑线索,并下发各地核查。要求各部门认真完成国家下发的核查任务,并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数据筛查分析。


此外,5月1日起,新版《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提出将组织飞行检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飞行检查结果纳入对被检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并对飞行检查结果处理情况进行督导,适时组织力量开展飞行检查“回头看”。

多项举措下,未来医保监管的死角将越来越小。

为了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通知》还提出要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司法机关以及行政部门认定的医药商业贿赂、垄断等案件事实,评定医药企业失信等级,采取信用风险警示、限制挂网等不同程度的处置约束措施,发挥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约束作用。



03

第六届中国药品监管科学大会|孙磊: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助推产业创新发展

        4月1日,第六届中国药品监管科学大会(2023)在北京隆重举行。会上,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主任孙磊带来主旨报告,介绍深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进展以及所取得的改革成效。文字整理如下。

        自2017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以来,5年时间里,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器审中心)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5年来,器审中心全面完成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一个科学高效的审评机制已经形成。同时,器审中心勇于成为监管科学的先行者和践行者,以“科学、冷静的思维,积极、开放的态度”面对新技术的挑战,持续鼓励创新,打造了中国式现代化医疗器械审评体系1.0版。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疫情发生以来,器审中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疫情防控产品应急审评,在全球率先发布核酸、抗原、抗体三大类新冠诊断产品审评要点;24小时不间断开展审评,确保了疫情防控用检测试剂以及重症救治所需ECMO等治疗、监测设备的质量安全和上市审批;实时跟踪变异株对试剂盒检出能力的影响,持续开展已上市检测试剂检测能力评估,为精准开展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

        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器审中心率先建立技术审评质量管理体系,延伸覆盖分中心所有人员和工作,强化对审评质量的控制和审评流程的管理;加快推进指导原则和审评要点制修订,建成涵盖风险高、数量集中、关注度高的专业领域和产品的多层次指导原则体系,覆盖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达86.9%,全方位、多角度发挥对产品研发和技术审评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推进监管科学研究。率先将监管科学研究与审评工作深度融合,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研项目,牵头建立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合作平台和生物材料创新合作平台,加速推进新技术、新产品的转化应用;率先在医疗器械领域开展真实世界数据研究,6款临床急需进口医疗器械产品获准上市;对高端医疗器械装备开展深度研究和主动支持,率先将真实世界数据引入IMDRF法规文件。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交流。深入参与IMDRF发起的多个项目研究工作,倡导发起医疗器械临床评价(MDCE)工作组并担任主席,牵头起草4项成果文件全球发布,率先实现我国主导医疗器械国际标准认可规则制定的历史性突破;一批与审评相关的IMDRF成果文件同步转化为审评技术指导原则和规范。

        指导推动分中心建设。将分中心建设与器审中心发展融合谋划,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大湾区分中心顺利组建运行;率先实现器审中心审评任务统一分配,并构建区域内创新产品主动服务机制。同时还持续强化器审中心文化建设。

        在系列努力下,器审中心审评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2022年,按审评时限审结率达99.7%;产品注册审评平均用时95个工作日,同比降低2.1%,其中医疗器械第三类产品审评平均用时缩减至99个工作日。

        在高速发展的同时,我国医疗器械行业还面临高端设备被“卡脖子”的问题。为此,器审中心建立了审评前置工作机制,重点围绕有可能实现关键技术、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可能完成国产替代解决“卡脖子”问题的产品,建立医疗器械技术审评重心向产品研发阶段前移的工作机制,全面助推产业创新发展。

        器审中心将以中国式现代化药品监管为统领,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审评能力建设,助力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着手打造现代化审评体系2.0版。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超全!医疗器械带量采购,全国执行情况汇总

带量采购是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自2019年国务院颁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截至2022年末,国家层面已开展四次医疗器械的带量采购,聚焦心内介入与骨科等高值耗材领域。今年已进入医疗器械带量采购的第四年,随着带采规则逐渐成熟,国家医保局进一步要求各地区以省及省联盟的形式加速带量采购覆盖,不断扩大纳入品种。作为医改下的新常态,带量采购加速将对医疗器械行业产生更为广泛与深远的影响。

图:医改前后医疗器械流通结构变化

医械带量采购全方位展开

带量采购已覆盖医疗器械的各主要品类,在高值耗材、低值耗材、体外诊断试剂领域全方位开展。

#01 高值耗材

2019年安徽、江苏两省率先试点高值耗材带量采购,打响了我国医疗器械带量采购“第一枪”,随后各地区以省级或省际联盟形式加速推进、扩大试点。目前已涉及逾10大类,超20个品种。

表1:高值耗材带量采购回顾

#02 低值耗材

2020年开始,全国各省相继开展低值耗材带量采购,其中胶片、留置针、输液器等集采区域范围相对广泛,其它低值耗材也逐渐被纳入集采,但仍处于省市带采的探索阶段。

表2:低值耗材带量采购回顾

#03 体外诊断

诊断试剂的带量采购相对较晚,由于产品品类相对复杂,部分产品存在仪器匹配问题等特点,集采成熟模式尚需进一步探索,但随着耗材类产品相继集采,体外诊断无疑是集采的下一步重点,预计2023年也将是体外诊断试剂集采的大年。

表3:体外诊断带量采购回顾

医械带量采购发展趋势

随着器械领域带量采购的不断探索与扩展,医疗器械带量集采的整体思路已日益清晰。以省及省联盟为主,集采加速覆盖,降价逐步回归理性。

#01 趋势一:纳入品种无禁区

集采纳入的医疗器械产品种类广泛,已突破常规“禁区”的概念,即使技术壁垒较高的起搏器、电生理、化学发光等产品也被列为集采对象。

  • 市场规模为集采纳入决定性因素:集采聚焦临床用量大、市场规模可观的医疗器械产品,如图4所示,均已被纳入集采,其中包括非医保项目的种植牙、ok镜、人工耳蜗等产品。

  • 高单价产品为重点监控对象:单价较高的器械单品为集采重点监控对象,故而高值耗材的集采开展最为成熟和广泛。

  • 同品类横向拓展

第六届中国医疗器械创新创业大赛口腔专场赛圆满落幕

        4月19日,第六届中国医疗器械创新创业大赛口腔专场赛暨首届“精智杯”口腔医疗器械创新大赛在浙江绍兴隆重举行,众多领导和口腔界临床、学术精英,近百位行业资深专家、国内外医疗器械头部企业负责人及资深投资人到场参会。

来源:央视频…

医保局发文,大批医院实行DRG,器械「豁免」升温!

DRG/DIP改革全速铺开,创新器械“开口”。

01

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全部纳入DRG实际付费范围



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持续深化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住院提速扩面推行DRG付费,将全市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实际付费范围。完善新药新技术和特殊病例除外处理机制,深化DRG付费和带量采购政策联动管理。研究在部分紧密型医联体试行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门诊按人头付费。


持续优化医保总额预算管理新模式。完善总额预算管理(BJ-GBI)费用预算清算机制,强化BJ-GBI质量评价,发挥以质量为核心的医保价值支付作用。做好与DRG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有效衔接,做好与集中采购、国家谈判药品等政策的高效联动。


提升智能监管,推进DRG等支付方式改革的智能审核监控,适时探索对长期护理保险的智能审核监控。


当前,全国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如火如荼,部分试点地区已提前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相关任务。


广东省医保局去年发文称,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河源等6个试点城市已完成国家DIP、DRG试点任务,在先期启动的试点城市不断巩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其余市2022年全部开展DIP支付方式改革,将提前两年实现全覆盖。


河北省医保局研究出台《河北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推进方案》,计划2022年底实现全省所有统筹区全覆盖,2023年底实现开展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提前一年完成国家改革任务。


《上海市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提出,2022年实现DRG/DIP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住院医保基金支出达到70%,提前2年完成国家医保基金全面覆盖任务。同步探索居民基本医疗保险DRG/DIP付费,2022年开展可行性研究,2023年开展试点,2024年面上推广。


根据国家医保局此前发布的《关于印发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先期启动试点地区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


02

创新器械,留出“三年”时间窗口







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中,药品、耗材由医院的盈利项变为成本项。医院发展模式骤变之下,新药、新技术的发展成为需要特殊关注的一环。


去年7月,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决定试行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管理办法。


根据试行办法,药品及医疗器械申报需要符合“三年内(指含申报年度及之前的两个自然年度,下同)经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医疗器械;三年内因增加功能主治或适应症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三年内新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三年内由于价格调整新增的可另行收费的医疗器械”,“临床效果较传统药品/医疗器械有较大提升”,“全市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病例达到50例以上,罕见病不受例数限制”等限制条件。


尽管申报条件颇为严格,除外支付政策的出台依然给创新产品打开了窗口,一时之间成为关注焦点。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公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298号建议的答复》,其中肯定了北京、河北邯郸等地方医保部门在试点工作中探索建立的 CHS-DRG 付费支持医疗新技术有关机制。


据了解,河北邯郸明确了付费异常高值和异常低值的病组可按项目付费,确定特殊治疗、特殊用药,高值耗材的清单,可以不纳入DRG分组,确保全覆盖。


除上述地区外,佛山、徐州、三明、杭州、日照等多地也出台了相关举措,探索特殊支付政策配套方案。例如,杭州市对试点医院因开展达芬奇机器人手术、TAVI、飞秒、TOMO等项目导致个别病例费用高于病组均费的情况,对医院追加补偿。佛山、徐州针对极高费用病例以及特需服务项目实施豁免支付;三明市针对部分医用耗材实行除外清单制度。


根据国家医保局制定发布的《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 (CHS-DRG) 分组与付费技术规范》。针对已在医保经办备案的新技术项目,技术规范明确可暂先按项目付费执行一年后,再根据数据进行测算,修订该病种分组的支付标准。针对疑难重症,技术规范明确可提高疑难重症DRG组的权重值,降低轻症DRG组的权重值。 …

全球械企百强榜公布!这些国产企业上榜(附名单)

最新全球械企百强榜出炉,全球医疗器械市场竞争格局速览。

01

全球械企TOP100出炉

4月17日,医疗器械行业网站Medical Device+Diagnostic Industry(MD+DI)发布了2022年全球医疗器械企业TOP100榜单。




TOP10企业分别为:美敦力、雅培、强生、西门子医疗、BD、GE医疗、史赛克、飞利浦、嘉德诺、百特。


排名前十的器械企业年营收总额超过2000亿美元。其中,美敦力以316.86亿美元年收入位居榜首,紧随其后的雅培、强生分别位列第二、三位。




说明(一):

1.收入为医疗设备和供应部门;

2.市值是指整个公司的市值;

3.未列入主要做经销的公司。

说明(二):

1.雅培的数据仅统计医疗设备和诊断部门的销售额;

2.西门子医疗的数据仅统计医疗技术板块的销售额;

3 .Hoya(豪雅)的数据仅统计医疗保健部门的销售额;

4.Draegerwerk(德尔格)的数字仅反映了医疗部门的销售额。



TOP100榜单中,12家中国企业上榜,具体包括:


迈瑞医疗(27),九安医疗(30)、山东威高(53)、稳健医疗(61)、乐普医疗(62)、新华医疗(66)、联影医疗(68)、明德生物(70)、鱼跃医疗(81)、万孚生物(91)、振德医疗(97)、圣湘生物(98)。


(以上收入数据来源:MD+DI网站)

02

械企动向一览

美敦力



2023年2月,美敦力公布的最新财报显示,截至2023年1月27日的这一季度,美敦力销售收入为77.27亿美元,同比增长4%,利润为12.2亿美元,同比下滑17%。据悉,美敦力前两个季度业绩收入有所下滑,下降趋势在最新季度停止。


其中,心血管业务收入27.72亿美元,增长1%,有机增长7%;医疗手术业务收入 21.37亿美元,同比下降6.7%;神经科学收入 22.48亿美元,同比增长4.9%,有机增长7%;糖尿病业务收入5.7亿美元,同比下降2%,有机增长3%。


收购动向方面,2022年,美敦力以9.2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总部位于波士顿地区的私营医疗技术公司Afera,扩大了美敦力先进的心脏消融产品和配件产品组合。美敦力以交易总价逾12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Intersect …

国家开会,基层器械市场新风口来了!

开年以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以及促进区域均衡布局的相关政策接连出台。组合拳下,基层医疗市场将迎来新一轮爆发。
01
国家政策密集发布,医疗资源下沉提速




近几日,国家层面有关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政策密集发布。


4月14日,国家财政部官网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


4月13日,国家卫健委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有关情况。

国家卫健委医政司副司长李大川在会上介绍,国务院在近3个卫生事业发展和医疗卫生体系五年规划中都作出设置“双中心”的工作安排。截至目前,国家卫健委已按程序设置13个专业类别国家医学中心和儿童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此外,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医疗资源薄弱的地区分四批批复了76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李大川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做好双中心的设置建设工作,研究制订未来5年国家医疗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带动优质医疗资源定向流动,推动解决区域间优质医疗资源部平衡的结构性矛盾。

4月12日,2023年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基层、应急和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

会议提出,2023年要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要求各地尽快拿出具体行动方案,落实“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系统性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强队伍,积极推进乡村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


通过上述国家层面的安排部署可以看出,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将是2023年我国医疗改革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02
2023年,新增社区医院500所


县医院是县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在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过程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的重要角色。


李大川在会上介绍,截至2022年底,87.7%的县医院达到了二级医院能力,45.6%的县医院达到了三级医院能力,全国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未来将继续开展城乡对口支援,推动人才下沉。组织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每县每批次派驻5-7人,每人帮扶时间至少1年,鼓励表现优秀且有意愿的医疗人才延长帮扶时间或留在帮扶地工作。同时,采取“师傅带徒弟”“团队带团队”等方式,帮助受援医院培养综合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李大川指出,力争到2025年,对于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力争达到二级甲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对于常驻人口不足5万人的县,力争有1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或者通过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托管、医联体建设、远程医疗服务等多种方式,满足县域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4月12日的电话会议上也明确提出,要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达到服务能力标准的机构比例提高到70%以上,新增建设社区医院500所左右。各地要选建升级一批乡镇卫生院,重点加强中心卫生院能力,发挥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作用。

与此同时,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由试点阶段转入全面推进阶段。以省为单位部署开展,今年达到紧密型标准的县(市、涉农区)比例不低于60%。

03
近百亿支持专科建设

李大川表示,截至去年年底,中央财政已经累计投入资金25.4亿元,在全国支持了508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此外,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委属(管)医院已经设定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自筹资金、自主申报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达到102个。同时,各地财政也积极投入,共投入70多亿元,支持了465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和10631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下一步,将继续推进临床重点专科“百千万”工程,重点支持各地加强心血管外科、产科、骨科、麻醉、儿科、精神、病理等群众就医需求较高的专科,补齐专科资源短板,完成预期建设任务。

同时,在项目管理方面贯彻“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并重的原则,具体包括:大力扶持包括传统内镜治疗、宫腹腔镜治疗、介入治疗、局部微创治疗等微创技术发展,加强临床诊疗技术创新、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争取在再生医学、精准医疗、生物医学新技术等前沿热点领域取得突破。


针对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建立专病联合诊治的有效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加速康复、中西医结合等诊疗模式,争取在手术机器人、3D打印、新医学材料应用、计算机智能辅助诊疗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在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方面,将医疗质量安全作为专科能力建设的核心,以医疗质量安全情况为循证依据,采用科学管理工具开展针对性改进。

04

严管公立医院无序扩张

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

2022医疗器械统计数据公布

4月1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度数据(2022年)》。



01

产品注册

2022年,第一类医疗器械本期备案3.2万余件、期末实有14万余件,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批准12624件、期末实有87978件,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批准1844件。




02

生产、经营企业



截至2022年底,共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2632家,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备案凭证20640个、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许可证14693个、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许可证2509个。



备注:许可证/备案证数量统计口径为,如果生产一类产品(仅有备案证),计入一类备案证数量;如果只生产二类(仅有许可证),计入二类许可证数量;如果只生产三类(仅有许可证),以及同时生产二三类(仅有许可证),计入三类许可证数量。


截至2022年底,仅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有801155家,仅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有88247家,同时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有320297家。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有1071家,从事体外诊断试剂(IVD)经营的企业有263712家,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有220679家。






03
监管情况


2022年,地方医疗器械抽验共计24851批次。




2022年,检查生产企业30919家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4245家次,其中停产整改389家次。




2022年,检查经营企业、使用单位1543553家次,省级及以下组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19669家次。

04

医疗器械标准

来源:国家药监局 整理:赛柏蓝器械

安徽:22项服务举措促医药产业发展

        4月10日,安徽省药监局推出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提升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举措,采取“实施‘药安’品质提升行动、优化审批流程、降低涉企注册收费”等22项措施,助力安徽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为药企优环境。持续开展“药企政策我来答”“药械创新我来帮”等活动,打造药监窗口“帮办服务”品牌;启动“百名专家助药企”活动,持续开展“百人访千企、纾困解难题”主题活动,积极帮扶药企解决问题。

        压缩注册检验环节。将药品注册检验(含方法学复核)的检验周期,由60个工作日压缩至55个工作日,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不超过80个工作日;12月31日前,将药品再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注册费按现行收费标准80%收取,医疗器械产品延续注册费按现行收费标准50%收取。

        加强“双招双引”。在优化审批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引育生物医药、医学影像设备、体外诊断试剂等领域企业;加快推动我省现有中药饮片及中成药企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大力实施“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工程,进一步打响“十大皖药”品牌。(见习记者 罗晓宇)

来源:安徽日报

肝功能集采有变,7家企业被取消中选资格

  2月24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的补充公示》。
 
  根据《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JX-HC2022-01)》有关要求,现将拟中选结果进行补充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8日。
 
  申诉方式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2月28日17:00前(公示期内)登录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耗材交易结算-业务办理管理-业务办理查询”界面,新增业务类型“耗材-肝功拟中选结果公示”,并按要求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投诉材料请提供合法有效的佐证依据,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0791-88102300
 
  附件: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集采拟中选结果补充公示表
 
  文件显示,7个厂家40个品规的中选资格被取消,分别是:北京华宇亿康生物工、宁波天康生物、上海高踪医疗器械、上海九弗生物、长沙楚翔生物、中山标佳生物、珠海鎏联生物。
 
  取消一部分中选厂家和产品的同时,也顺位递补了一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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