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实施!上海医疗器械申报挂网流程新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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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上海市发布《关于优化本市医疗器械申报挂网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药事药械〔2023〕9号)(下称《通知》),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医疗器械医保管理体系,协同配合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更好地支持上海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临床使用。
《通知》提出:一方面优化挂网申报流程,挂网产品须获得国家分类代码,且符合《关于公布本市医疗机构<可另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以及市医保局公布的动态调整目录条目有关规定的产品;另一方面完善议价采购管理,审核通过获得挂网资格的产品,医疗机构可直接与终端供货企业进行自主议价采购。
7月28日,上海药事所、医保局、医保中心联合召开线上培训会,自8月1日起,实行新的申请挂网流程:
具体流程如下:
01
Step1:基础信息填报
申报挂网的产品须获得国家分类代码,且符合《关于公布本市医疗机构<可另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 (沪医保价采(2019] 84号)以及市医保局公布的动态调整目录条目有关规定 申报主体为生产(总代)企业 除“计价单位”由企业申报时填写外,其他统一以国家信息平台数据库为准 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并对产品在本市四级目录分类作初步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