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没药,如何开出处方?四川处方外配管理来了!

近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院外调配处方管理的通知》,该通知对于医院未配备的药品医生如何开出处方的问题做出了规范和要求。

《通知》要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应于 2024 年 2 月底前完善外配处方管理制度,制定外配处方管理目录

《通知》指出,院外调配处方,简称外配处方,是指在住院、门诊或急诊诊疗中因诊疗需要使用本医疗机构未配备的药品或因就诊患者主动要求,由医师开具,经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审核,患者自行到院外购买的药品处方。

外配处方作为患者治疗方案的补充,旨在满足患者个性化合理用药需求,但其管理使用不善可能导致用药风险和行风风险。

一、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将外配处方统一纳入医院药事管理,按照医疗机构药品遴选制度和程序,同时兼顾医保政策等因素,由临床科室申请、药事与医务等管理部门审核、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最终审批,建立外配处方药物管理目录并动态调整。

医疗机构应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维护外配处方药物目录并定期更新,支持开具外配处方功能。医疗机构所有外配处方应统一使用 HIS 系统或集成至 HIS 系统开具,经医院具有审方资质的药师审核通过后,使用《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处方标准和格式打印。

加强外配处方全流程管理,外配处方的开具、审核、使用、病历记录等相关内容,应能在 HIS 系统中回溯。

原则上,除原研药品和医保“双通道”药品外,本医疗机构已配备的药品种类和品规不应开具外配处方。对于未纳入外配处方药品管理目录的药品,医疗机构必须建立严格的审批流程和管理措施,鼓励通过 HIS 开具未纳入管理目录的外配处方。

二、规范医务人员管理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和规范医务人员开具外配处方行为,认真查找梳理当前管理流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漏洞,完善外配处方管理制度,在确保满足临床诊疗和患者就医需求的前提下规范医师开具外配处方。

医师开具外配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简便、适当的原则,严格掌握适应症、配伍禁忌和用量。开具外配处方应做好病历记录,详细载明诊治情况、开具原因、药品名称、药品剂型规格、用法用量、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病情随访等具体内容。医师在开具外配处方时应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并进行知情告知,签订知情同意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

医师不得要求患者持外配处方到指定药品零售企业购药,不得在外配处方上书写或标识与诊断治疗无关的信息,严格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要求,除特殊情形外,处方上不得出现商品名。

三、加强外配处方行政监管

公立医疗机构应加强外配处方日常管理,建立外配处方使用监测、评价、预警、干预机制。定期对开具外配处方的临床科室、医师,以及开具的药品品规、数量、金额等实行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围绕外配处方用药指征、选用情况、用法用量、安全有效性、替代药品等方面开展处方点评,定期通报外配处方使用情况。

对于频繁开具或者用量较大的外配药品,在医师开具处方符合诊疗规范和外配处方规定的前提下评估临床需求,确有合理需求的药品经医疗机构审批可通过调整医院药品基本供应目录优化其药品结构,以更好地适应临床需求。对不合理使用外配处方的临床科室及个人,及时预警并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严禁利用外配处方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相关规定的当事医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应于 2024

“一哥”易主,18个独家中成药亮了!12个超10亿品种领跑,以岭、步长、扬子江上榜

精彩内容

随着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内服中成药市场再添新兵。数据显示,2023H1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内服中成药销售额大涨12.98%。品牌TOP20中,12个品种半年销售额均超过10亿元,18个独家品种霸屏;苏黄止咳胶囊首次登顶榜首,复方丹参滴丸、麝香保心丸分别位列第二、第三;以岭药业有4个品牌上榜,扬子江、步长、济川各有2个品牌上榜。

大涨12.98%!内服中成药称霸市场

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中心以及乡镇卫生院(简称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中成药销售额超过2500亿元,2023年上半年其销售额超过1400亿元,大幅增长14.45%。

中成药按用药途径划分为内服、注射、外用、吸入、其他等。其中,内服中成药是销售主力,占据72.81%的市场份额;注射类中成药位列第二,市场份额超过20%;外用类中成药位列第三,吸入类中成药位列第五。

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内服中成药销售情况(单位:万元)

来源:中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终端竞争格局

经过疫情的洗礼,内服中成药市场重回增长轨道。数据显示,内服中成药2021年、2022年在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销售增速分别为9.81%、1.90%,2022年销售额已超过疫情前水平;2023年上半年销售额大幅增长12.98%至超过1000亿元,全年销售额或再创新高。

12个超10亿品种领跑,18个独家品种霸屏

内服中成药品牌TOP20中,扬子江药业的苏黄止咳胶囊首次登顶榜首,上半年销售额超过18亿元;天士力的复方丹参滴丸位列第二,销售额超过15亿元;上海和黄药业的麝香保心丸、步长制药的脑心通胶囊分别位列第三、第四,销售额均超过13亿元。

2023H1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内服中成药品牌TOP20

来源:中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终端竞争格局

独家中成药称霸内服中成药市场,除了金水宝片、华蟾素胶囊,其余18个品牌均为独家品种。

20个品种中,12个品种上半年销售额均超过10亿元,最低上榜门槛为6亿元。19个品种上半年销售额实现正增长,14个品种涨逾10%。其中,扬子江药业的苏黄止咳胶囊暴涨73.81%、蓝芩口服液大涨25.43%,贵州健兴药业的肺力咳合剂大涨29.71%,浙江佐力药业的乌灵胶囊大涨23.37%。

从治疗领域上看,心脑血管疾病用药多达8个、呼吸系统疾病用药有5个、泌尿系统疾病用药有3个。数据显示,2023H1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内服心脑血管疾病中成药、内服呼吸系统疾病中成药销售额分别超过270亿元、180亿元。

从企业层面上看,以岭药业有4个品牌上榜,包括参松养心胶囊、通心络胶囊、连花清瘟颗粒、芪苈强心胶囊,其中3款为心脑血管疾病用药;扬子江药业有2个品牌苏黄止咳胶囊、蓝芩口服液上榜,均为呼吸系统疾病用药;步长制药有2个品牌脑心通胶囊、稳心颗粒上榜,均为心脑血管疾病用药;济川药业也有2个品牌上榜,具体为蒲地蓝消炎口服液、小儿豉翘清热颗粒。

7款内服中成药进医保,康缘、人福、安邦发力

崭新的2024年已经启航,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于1月1日正式实施,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新版医保目录新增126个药品,涉及9个中成药。随着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的实施,新增品种市场有望迎来快速放量。

2023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中成药

近年来中药行业利好政策频出,加大对中药传承创新的支持力度,各项配套指导意见也在不断细化。政策在鼓励中药创新、加快审评审批的同时,进一步聚焦中药质量、临床安全性及有效性,并为中药创新指明了研发模式和创新路径,使得中药创新更加顺畅,增加企业创新研发实力,助力中药新药上市放量。

中药新药加速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2版、2023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分别新增8个、9个中成药。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7个中药新药全部顺利纳入2023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9个新增中成药里内服中成药有7个,包括康缘药业的散寒化湿颗粒和苓桂术甘颗粒、新疆华春药业的参葛补肾胶囊、一力制药的虎贞清风胶囊、人福医药的广金钱草总黄酮胶囊、北京珅诺基的淫羊藿素软胶囊、湖南安邦制药的芪胶调经颗粒等。

随着越来越多的内服中成药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服中成药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容。

数据来源:数据库

注:《中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终端竞争格局》,统计范围是: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中心以及乡镇卫生院,不含民营医院、私人诊所、村卫生室;上述销售额以产品在终端的平均零售价计算。

药店注意!药品宣传不得含有“热销”“家庭必备”等内容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中医药局以及国家药监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主要从药品生产、临床用药、药品流通、宣传引导、废弃药品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

规范药品销售行为

《方案》强调,禁止违规销售药品行为。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行为,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深入推进药品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在全行业大力倡导诚信兴商。强化合规自律意识,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师调配处方应当经过审核,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加强对药师和药店销售人员的管理,非药品零售企业在职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药品网络销售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此外,《方案》提出,药品零售企业要主动加强对公众用药安全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药师处方审核和调配、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的重要作用,满足患者和公众用药咨询需求,对使用和选购非处方药提供用药指导。

在药品营销宣传监管方面,《方案》提出严格药品广告审查,重点加强非处方药广告内容监管。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使用医师、药师、患者等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不得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不得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性内容,广告中须显著标明药品禁忌、不良反应。

任何形式的药品营销宣传均应当内容真实,不得虚假、夸大宣传,不得误导公众购药、备药等。加强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平台等开办的健康养生类节目以及音视频内容的监管力度,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公众推销药品。

频频有药店“踩雷”

近年来,在各地监管部门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就出现了多起药店因为违规宣传被处罚的案例。

据贵州省毕节市市场监管部门披露,2023年9月7日,毕节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连锁药店织金金中路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该药店货架上陈列的药品“茉莉花”“绞股蓝”“黄芪粉”“荷叶”“丹参”“三七粉”旁张贴有含“不熏硫 全家老少放心吃”字样的宣传广告贴,广告贴中含有怂恿消费者任意、过量使用药品的内容。

经查,当事人发布含有怂恿消费者任意、过量使用药品内容的广告的行为,违反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2023年11月,毕节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此前,“广东市场监管”公众号发布内容指出,某连锁药店为推销处方药,自行设计制作了含有“治疗勃起功能障碍”用语的广告图片,在网购平台店铺“xx大药房旗舰店”“xx医药大药房旗舰店”中对“神度他达拉非片”商品进行广告宣传。

经查,上述药房在涉案广告中使用了不能提供来源和依据的引证内容的统计数据,以及使用了包含有效率的用语、超出药品说明书的文字内容对药品进行宣传,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章第十一条 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最终,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3月16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规范宣传这样做

去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药店不妨以此为参考,规范宣传行为。

《意见稿》第十一条明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不得包含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队单位或者军队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含有军事单位名称、部队番号或者代号、涉军特定含义字样、军用标志物图案或者类似图案等内容,或者利用军队装备、设施等从事广告宣传;

(二)使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三)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疗所有疾病、适应所有症状、适应所有人群,或者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

(四)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惧,或者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产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内容;

(五)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

(六)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性内容,怂恿消费者任意、过量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内容;

(七)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咨询电话、开设特约等医疗服务的内容;

(八)含有超出说明书以外的理论引用、观点表述,或者引用文献、研究报告、实验证明等收载的内容;

(九)利用未成年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含有的其他内容。

490只医药股市值排行榜!“一哥”退守3500亿,恒瑞、百济神州亮眼,兴齐、德源……翻倍

精彩内容

2023年转眼即逝,在刚过去的一年里,A股市场继续震荡回调。医药板块方面,截至2023年12月29日收盘,药明康德、片仔癀等8只医药股超千亿市值,其中,迈瑞医疗稳居“一哥”宝座,恒瑞医药、百济神州等逆势上扬。此外,同仁堂、新产业、上海莱士排名大幅上升,兴齐眼药、德源药业等14只市值翻倍,百利天恒则成为“增速王”晋身TOP20。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有超过4成医药股的市值同比增长,而2022年不足3成,数量明显回升。

8只千亿市值医药股!“一哥”退守3500亿,恒瑞、百济神州逆势上扬

医药股市值TOP20

注:统计截至2023年12月29日收盘

2023年A股最后一个交易日,三大指数以集体上涨收官。复盘过去一年,A股市场继续震荡回调,上证指数累计下跌3.7%,深证成指下跌13.54%,创业板指下跌19.41%。医药板块方面,截至2023年12月29日收盘,迈瑞医疗、药明康德、片仔癀等8只医药股超千亿市值,与2022年相比减少2只,其中,迈瑞医疗稳居“一哥”宝座,恒瑞医药、百济神州、智飞生物逆势上扬。此外,百利天恒晋身TOP20,同仁堂、新产业、上海莱士等均有双位数增速,排名大幅上升。

迈瑞医疗以3523亿元市值稳居医药股“一哥”宝座,近年公司业绩(营收、净利润)保持超过20%增速,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已接近100亿元大关,值得一提的是,迈瑞医疗现金分红超过50亿元,而这也是公司首次在第三季度进行分红。迈瑞医疗在业绩说明会上被问及对于2024年国内外整体的增长预期,迈瑞医疗表示,公司业绩有两个重要的发力点,一是在微创外科、化学发光、超声等领域均已发布或即将发布重磅产品,包括3D+4K+荧光硬镜系统、超声刀及能量平台、腔镜吻合器等,新产品将给公司的业绩带来积极贡献;二是通过内外部结合的方式,海外市场本地化平台建设已经初见成效,在生产供应、仓储物流、IT 和临床服务等方面已经积累一定能力,将有力助推其加速全球化布局。

恒瑞医药市值2885亿元,涨幅17.88%,是增速最快的千亿市值医药股。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3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37.25亿元,单第三季度研发费用近14亿元,同比增长超过6%。踏入2024年,恒瑞医药的公告捷报频传。1月2日,公司自主研发的HER3抗体偶联药物创新药注射用SHR-A2009获得美国FDA授予快速通道资格。1月4日,醋酸阿比特龙片(II)获批上市,这是国内首个醋酸阿比特龙纳米晶制剂获批上市,也是公司获批的第二个化药2类新药;同日,1类新药富马酸泰吉利定注射液用于治疗骨科手术后中重度疼痛的上市许可申请获受理。1月5日,阿得贝利单抗注射液、SHR-2002注射液和SHR-8068注射液获批临床,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1月8日,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Ⅱ),恒格列净二甲双胍缓释片(Ⅰ)、(Ⅱ)获批上市。

兴齐、德源14只医药股市值翻倍,创新药新股成“增速王”

涨幅超50%的医药股

注:统计截至2023年12月29日收盘

从涨跌幅来看,通化金马、兴齐眼药等14只医药股市值翻倍,创新药新股百利天恒以466.40%成为增速王,辰光医疗、德源药业、锦波生物、无锡晶海4只均来自北交所,2022年仅有合富中国、新华制药、众生药业、上海谊众、普瑞眼科、中国医药6只翻倍。

此外,百奥泰、甘李药业、三生国健、华纳药厂等24只涨幅超过50%,2022年是17只;奥赛康、一品红、浙江震元等25只涨幅超过30%,与2022年持平。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有超过4成医药股的市值同比增长,而2022年不足3成,数量明显回升。

百利天恒在2023年1月正式登陆科创板,是一家聚焦于全球生物医药前沿领域,立足于解决临床未被满足的需求,具备包括小分子化学药、大分子生物药及ADC药物的全系列药品研究开发能力,并拥有从中间体、原料药到制剂一体化优势的、覆盖“研发—生产—营销”完整全生命周期商业化运营能力的生物医药企业。不久前,百利天恒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表示,公司会一直专注于新型抗体技术,针对恶性肿瘤等临床需求迫切的重大疾病领域进行布局,开发具有突破性疗效和全球权益的创新生物药,逐步形成了具有全球领先技术水平且分子结构独特的双/多抗类产品在研管线格局。截至2023年12月29日收盘,公司市值超过500亿元。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岁末年初市场整体维持震荡走势,医药板块相对抗跌,全年则以创新药、中药、医疗器械等细分领域为主线,随着2023年度业绩预告拉开帷幕,低估绩优的个股有望率先迎来反弹。

资料来源:东方财富网、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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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的近效期药品,该不该让员工买单?

近日,网络上一则有关“卖不完的近效期药品,药店让员工自己掏腰包买单”的视频,引起药店老板和员工的关注。

01控诉药店让员工买单近效期药品,官方介入

据大象新闻报道称,两名来自河南周口的年轻药店店员向记者举报:药店老板要求门店员工卖效期药品,卖不完就让门店员工自己买单。

年轻员工称自己每月赚的钱还要倒贴给公司,11月份半个月应该发1000多块钱,结果因为卖不完效期药品被罚完了,最后核算下来不仅没有发到一分钱工资,还要倒补给公司20元,一年下来赔了很多钱。

对于这番控诉,药店店长也委屈,称自己也是打工的,都在赔钱。药店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说,这是公司强制的规定,也是奖罚机制,卖不完就要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

最终,此事被反映到了周口市沈丘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相关负责人称药店如此做法属于违法行为,药店不能以售卖临期药品完不成情形克扣员工工资,此事已被受理,正在调解处理中。

至此,这宗案件算告一段落,但有关药店近效期药品的处理还没完。近效期药品的管理也算是药店行业老生常谈的话题,行业内有不少药店都因为这件事吃过亏。

比如,2023年5月12日,西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青海省东川工业园区某大药房检查时,在经营区柜台和货架上发现四种药共计25盒药品超过了有效期,这些药摆放在药品销售区域,且该区域无不合格药品标识,即使以上药品超过有效期后未再销售,没有产生违法所得,但最终,还是因为与其他违规行为叠加被罚20万元。

02所有药店注意,从三方面管理近效期药品

首先来看,为什么会有近效期药品?很简单,进货多了,但市场需求少了,自然就容易造成囤积,囤积时间一长,近效期药品也多起来了。

因此,管理近效期药品,主要从三方面入手:

一是从源头减少近效期药品的可能。这主要涉及药店的采购计划和市场需求,采购一般会根据市场的反馈动态调整进货药品数量,比如进入秋冬季节的流感高发季,可能就会增加抗病毒药品、感冒药、退烧药等品类的进货量,这种做法一般来说是科学的,但放在具体的市场环境中,也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牛鞭效应”是经济学上的一个术语,指供应链上的一种需求变异放大现象,使信息流从最终客户端向原始供应商端传递时,无法有效地实现信息共享,使得信息扭曲而逐级放大,导致了需求信息出现越来越大的波动,此信息扭曲的放大作用在图形上很像一个甩起的牛鞭,因此被形象地称为牛鞭效应。

也就是说,将采购看作是药品供应链上的一部分,市场上的需求传递到采购时,数量往往会比实际的放大,因此采购容易造成进货量的“误判”。一旦误判发生,那买单的只能是铺货的各个门店及员工。

此外,还有一个不得不考虑的利益因素,连锁的商业本质也会驱使采购加大进货量,毕竟只有进得多、卖得多,业绩才能有增长,规模才能有进步。

二是在中间环节尽量多且快地去消化库存药品。到这一环节已经进入了门店,既然货已经拿回来了,铺上了,门店需要做的是尽快卖出去,以减少囤积的可能性。

对此,药店除了日常的经营工作之外,更多的会选择举办会员日活动、促销活动等方式来刺激消费需求。

三是在近效期药品产生后,尽快销售出去。这时已经来到了最后一环,药店还可以最后努力一把,减少过期药的损失。

首先是把近效期品种放在一起以便于员工销售,同时员工在销售近效期品种时,必须要提醒顾客,药品的有效期限,提醒顾客一定要在效期内能用完;接着,做一份近效期催销表,按照催销表上的品种对员工进行分配销售,及时消化和处理相关的近效期药品。需要注意的是,分配销售任务需奖惩分明,否则出现视频中员工控诉的情况时,也会影响药店的声誉。

最后,及时跟进近效期药品的销售情况,若是有已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及时下架并销毁,不要继续不管不顾地放在货架上,不然也会因“待销售药品”是过期药的情况被罚款。

03 2022年的库存,2024年还没卖完?

2024年开年,不少药店都进入了年终盘点总结的时候,这时,一些把过去一年库存清掉的药店人不由得松了一口气,感慨道:“无库存真的是一身轻啊!”

也有些药店因市场反应平平、客流下降等原因,直到2024年还在卖2022年的库存。

2022年底,人们的疯狂囤药行为造成药品市场上短时需求呈现指数级暴涨,“过热”的需求引得不少药店老板加大进货量,但进入2023年,除了一月份前后还留有“余温”之外,市场对于“四类药品”的需求逐步降温,等消费者家里囤够了药,大批药品只能留在药店的库房里慢慢消化。

接着,个账改革在客观上减少了个人医保账户上的资金,进一步降低了顾客的消费欲望。笔者走访连锁时发现,在7-8月前后,药店客流下降,整个药店行业普遍进入了惨淡的营收季。数据显示,2023年实体药店市场累计月度零售规模增长率从1月的11.5%,一路跌至9月的6.4%。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9月才有所缓解,数据显示,在中国实体药店中,2023年9月市场规模再度突破500亿元,销售止跌回升。其中,药品、饮片和器械份额持续提升,保健品及其它类别明显下降;此外,受新冠、流感、支原体肺炎等影响,相关治疗用药走俏……

到第四季度,一些药店其实还在消化年初的那批货。数据显示,2023年10月,全国实体药店市场零售规模为512亿元,同比增长6.4%,环比增长2.5%,销售呈弱增长态势。

因此,从累计月度零售规模增长趋势来看,虽然YTD2310增长与YTD2309持平,但可预见11月及12月难以呈现与2022年同期相似的高增长态势,2023年整年实体药店市场的零售规模将会呈现弱负增长或基本持平。

最后,药店在盘点2023年库存药品以及规划新一年销售计划的时候,不免要多放点心思到药品的采购上来。

国家医保局解读:价格治理及“四同药品”

日前,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负责人就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通知》的主要目的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家医保局于2023年12月底印发了《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主要目的是推动消除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

通过汇总全国各省份集中采购平台挂网销售药品的价格数据,重点对“四同药品”,即通用名、剂型、规格、厂家均相同的药品,统计了分布集中、有活跃交易的价格水平,作为监测结果推送给各省份医保局以及当地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

《通知》要求各地将本地的挂网价格与监测结果作比较,排查发现显著偏离监测结果的异常值,督促引导企业纠正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促使价格回归到更加公允的区间。相关工作力争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药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主确定,国家医保局开展此次价格治理工作的考虑是什么?

企业自主确定药品价格,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同时,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等原则,不得实行价格歧视,也是企业自主定价需要履行的法定义务。

以《通知》关注的“四同药品”为例,企业自行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并接受当地公立医院采购,不同省份平台挂网价格应当相对均衡,考虑省份之间运输距离、市场规模、交易条件、回款效率等客观差异,省际间的价格可以略有起伏,但不应该出现部分地区价格畸高的情形。

比如某企业的常用药叶酸片,在全国大部分省份的挂网价格都是每瓶12元,但是在个别省份的挂网价格达到了30余元,多出20余元的价差无法说明其合理性、必要性。类似的异常价格对于当地老百姓和医保基金来说都不公平,不应任由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侵蚀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在具体操作上,各地医保局和集中采购机构对排查发现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要及时联系约谈相关企业,请企业主动纠偏,在价格方面公平对待各个地区。

三、不同地区药品价格差异大问题由来已久,近期部署全系统集中治理的基础和背景是什么?

长期以来,各省份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相互独立、孤网运行,数据没有互联互通。少数企业利用省际间的信息差制定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但限于信息技术手段,价格主管部门过去主要靠“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具体问题、具体处理”,效果不理想。

随着国家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打通省际间信息壁垒的软硬件条件已经成熟。

2023年9月以来,国家医保局组织各地开展挂网药品价格数据质量提升行动,汇总全部已挂网在售的药品,保留有活跃交易的价格数据,把长期没有活跃交易的价格数据转入后台管理。

在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靠、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础上,统计分析了药品挂网价格的分布情况,把各个药品分布集中、具有代表性的价格作为监测结果,统一推送给各地,帮助各地对潜在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进行系统排查。

四、此次药品挂网价格治理是否有具体降价要求?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开展了大量与药品价格相关的工作,比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目录谈判、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等,最根本的出发点都是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持正常的价格秩序。

本次药品挂网价格治理,也同样把增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良好价格秩序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强调纠偏和止损,推动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不是片面追求降价。

监测价不是对标全国最低价格,而从现有的交易价格出发,使用统计方法,用中位数、众数等把具有公允性的交易价格找出来。监测价本身是企业自主制定、能够保障供应的价格水平,在企业可承受范围内。对企业来说,是均衡区域间价格,是局部纠偏,不会出现普遍大幅降价情况。

五、这次政策调整对于长期受到诟病的药品价格虚高问题能否起到治理的作用?

本次价格治理主要解决地区之间企业定价是不是公平的问题,而药品价格虚高问题更加复杂,某种意义上说,已经超出了单纯的价格范畴,而是各种利益分配关系的集中体现,其深层次原因存在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各个环节。相应的,治理药品价格虚高也更加复杂,需打好组合拳,久久为功。

医疗保障部门将研究优化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施全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运用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等市场化管理监督工具,与相关部门一道,在系统治理药品价格虚高问题方面持续发力。

六、挂网药品价格治理是否会影响医药行业创新发展?

本次价格治理针对少数企业部分产品利用地区间信息差形成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从需求方视角看,是剜除病灶、防止损害扩大;从供给方视角看,是纠正偏差、回归价格理性。这些异常价格不是医药行业创新发展的必要组成部分,不应该被视为医药行业创新发展的动力来源。

医保部门贯彻中央关于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竞争规则,最终目的是在医药领域重塑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和行业生态,使得以创新价值、质量疗效等“产品力”为中心的良性竞争,取代长期横行的以药品回扣等“营销力”为中心的恶性竞争。而随着市场环境和行业生态改善,诚信经营、公平定价的企业可以在药品集中采购市场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国家医保部门一贯旗帜鲜明地支持医药行业研发创新、提升质量。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创新药品获得更多更快进入医保支付目录的机会,提质药品获得更加明确的市场竞争优势,医药行业过去以营销为中心的发展模式开始被边缘化。

与6年前相比,中国药品销售前20名榜单上的药品,大量创新药、治疗性用药进入,大批辅助用药、重点监控用药退出,推进中国患者用药结构的腾笼换鸟、提质增效。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研究完善新上市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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