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周精彩回顾】CAMDI 医疗器械出海平台成立及实操讲座

在医疗器械创新周的系列活动中,实操与平台建设研讨会作为创新周的重要论坛之一,专注于深入研究中国医疗器械行业的全球化发展趋势和潜在机遇。众多的参会人员反映出大家对出海专题的浓厚兴趣和高度关注。   

近年来,中国医疗器械的出口表现可谓是稳中有升。从2015年到2022年,中国医疗器械在海外的注册情况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2022年更是达到了惊人的22221件。


中国医疗器械出口近三分之二的份额,都是流向美国、德国、日本、英国、荷兰、澳大利亚、韩国。此外,“一带一路”国家近年来已经成为中国医疗器械出口的主要市场,占总出口的30%以上。


出海产业状况及政策

在出海会议上,我们荣幸地邀请到了14位业内专家作为讲者,他们对出海的各个关键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包括:全球合规的核心要点、国际合作与资源的有效对接、海外宣传的策略与渠道、新兴市场的机遇探索,以及如何利用AI技术助力医疗行业走向国际等。

为了能够展示足够的干货,本次以出海英国为例,深度还原讲者精华内容。

敬请期待创新周系列视频,会在近期上传,为方便大家学习,请关注【医疗器械创新网】查看课程上线信息。

01

英国生命科学产业的全球地位

英国被誉为全球三大生命科学中心之一,拥有欧洲最大的生命科学集群。作为G20中知识最为密集的国家,英国的生命科学创新者已经赢得了超过80个诺贝尔奖,仅次于美国。

02

英国的医疗创新

英国在医疗创新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世界第一,包括MRI的发现、商业CT扫描的发展、世界上第一个试管婴儿和DNA的测序等。英国继续在全球科学事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03

英国:临床试验的强国

英国每年的临床试验价值达到27亿英镑,在欧洲的早期临床试验中排名第一,28%的欧盟申请来自英国。英国有6700万人口,其中约20%为少数族裔,这为进行临床试验提供了多样化的人口。

04

英国的税收环境

研发支出税收抵免(RDEC):R&D支出税收抵免率永久增加到20%,这意味着英国在G7中为大公司提供了最高的无上限的税收减免率。

中小企业(SME)R&D税收减免:允许公司从其年度利润中额外扣除其合格成本的86%,以及正常的100%扣除,总计186%的扣除。

专利盒:为其合格的专利发明所赚取的利润提供10%的公司税率。

05

中国企业在英国的研发实例

案例一:迈瑞医疗:首先为销售而投资,然后在英国为全球市场委托研发。这一旅程始于2005年,当迈瑞在欧洲开设了其销售和服务中心。现在,迈瑞在英国的业务不仅仅是销售,还包括创新和合作。迈瑞与英国的麻醉和重症监护专家合作,共同开发了其HemoSight。HemoSight是病人监测中的软件。迈瑞的英国团队倾听了临床需求,并与桑德兰医院合作,这是一个NHS信托用于研发的医院。

案例二:圣湘生物:2022年9月,领先的分子诊断公司圣湘生物和英国的QuantuMDx集团有限公司达成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密切携手建立全球研发、生产合作关系,在Q-POC™平台上进一步开展深度合作,开发多重检测,扩展菜单,带来一系列创新、高性能的检测方法。”

出海大会结束后,英国领事馆的热情仍未减退。他们再次邀请了、国家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及十余家怀有出海愿景的国内企业,共同参与了“中英医疗科技交流晚宴”。在这次晚宴上,与会者们进一步深化了对英投资的策略讨论,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关于中国医疗器械出海平台的介绍

中国医疗器械出海平台,依托于和国家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支持,旨在整合行业生态圈,为中国医疗器械企业提供出海一条龙服务。

来源:医疗器械创新网…

国产ECMO产品瞄准全球市场亮相国际学术舞台

  国产ECMO产品已经开始瞄准全球市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汉诺医疗作为中国高端医疗器械企业的代表,携其重磅产品汉诺Lifemotion ECMO系统亮相近日在葡萄牙里斯本举行的第11届欧洲体外生命支持组织年会,获得海内外临床专家及国际同行的关注。
 
  今年1月初,国家药监局应急批准了深圳汉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一次性使用膜式氧合器套包注册申请,标志着体外膜肺氧合治疗(ECMO,俗称“人工心肺机”)产品实现国产化。
 
  ECMO是一种体外生命支持技术,可对心、肺功能衰竭患者进行长时间呼吸及循环支持,使心肺获得休息而达到功能恢复,为危重症抢救赢得宝贵时间,是目前针对严重心肺功能衰竭核心的支持手段。
 
  据介绍,汉诺医疗在上述年会期间,首次举办专题论坛。其中,欧洲体外生命支持组织创始人Roberto Lorusso对汉诺该款产品的简易操作及便携式设计、智能的实时监测系统、高安全性的零部件等多项系统创新进行了阐述与推荐。
 
  在专题会最后的研讨环节,来自中国几大领先的ECMO救治中心的广东省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等的多位临床专家参与讨论,并表示ECMO技术及国产设备未来发展将不断与国际接轨。
 
  随着ECMO救治水平的逐步提升及国产ECMO设备的推广应用,高标准、规范化的ECMO应用及培训认证体系将成为行业发展的必要条件。
 
  汉诺医疗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将通过模拟训练系统继续推广临床应用培训,目标即希望缩短掌握ECMO技术的培训周期,提升临床应用过程中各项操作的安全性,对跨科室多团队的ECMO联合应用的场景化训练提供解决方案,并推动中国在三类高风险体外生命支持技术领域的全面国产化创新。

市场监管总局规范盲盒经营行为 药品、医疗器械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



6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为盲盒经营划出红线,推动盲盒经营者加强合规治理。《指引》明确提出,药品、医疗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等在使用条件、存储运输、检验检疫等方面有严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食品、化妆品,不具备保障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条件的,不应当以盲盒形式销售。

根据《指引》,盲盒经营,是指经营者在合法经营范围内,在事先告知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定范围而不告知商品确定型号、款式或者服务内容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实体店、自动贩卖机等形式,以消费者随机抽取的方式销售特定范围内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模式。

近年来,盲盒相关产品受到不少年轻消费者青睐,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此同时,盲盒经营过程中的信息不透明、虚假宣传、“三无”产品、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也逐渐凸显。

为规范盲盒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引》制定了负面销售清单。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流通的商品或者禁止提供的服务,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或者提供。药品、医疗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等在使用条件、存储运输、检验检疫等方面有严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食品、化妆品,不具备保障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条件的,不应当以盲盒形式销售。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

同时,《指引》明确信息披露范围,要求盲盒经营者将盲盒内物品的商品价值、抽取规则、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以显著方式对外公示,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前知晓真实情况。《指引》鼓励建立保底制度,鼓励盲盒经营者通过设定抽取时间、抽取金额上限和次数上限等方式引导理性消费,自觉承诺不囤货、不炒作、不直接进入二级市场。

此外,《指引》还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对盲盒销售对象的年龄作严格限制,要求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要求盲盒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鼓励地方有关部门出台保护性措施,推动净化学校周边消费环境。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

  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提高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质量,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及《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7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8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53号)等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了《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见附件),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的通告》(2020年第1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
 
  国家药监局
 
  2022年9月29日
 
  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管理,保证核查工作质量,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等,制定本指南。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医疗器械监管部门对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开展的注册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核查。
 
  

手术室LED无影灯设备的行业发展前景

手术室无影灯(Operating Room Lights)是一种医疗器械,主要用于手术室照明。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和医疗事业的发展,手术室无影灯市场需求量逐步增加。本文将从市场规模、政策支持、国际环境变化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分析手术室无影灯的行业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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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市场规模

手术室无影灯市场规模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医疗卫生政策的加强,以及人们对于医疗水平的要求提高,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据医疗市场研究机构统计,2019年我国手术室无影灯市场规模达到了近30亿元,未来几年预计会持续保持高速增长。预计到2025年,手术室无影灯市场规模将超过60亿元。

  1. 政策支持

国家对医疗器械行业的支持政策逐渐落实,也为手术室无影灯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9年《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一新条例明确了医疗器械的分类管理制度,加强了医疗器械监管,使得整个行业更加规范化、专业化。此外,国家出台了医疗器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大对医疗器械行业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更好地保障了患者的健康安全。

  1. 国际环境变化

随着全球医疗技术和医疗设备的快速发展,国际医疗器械市场也在不断扩大。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医疗器械领域也越来越受到国际市场的关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也为中国的医疗器械出口创造了更多的机遇。

手术室无影灯作为手术室必备设备之一,也在国际市场上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由于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手术室无影灯的国际市场规模也在逐年扩大。根据市场研究报告,预计到2026年,全球手术室无影灯市场规模将达到40亿美元左右,年复合增长率将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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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对手术室无影灯行业前景的预测

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手术室无影灯市场的需求量也在逐年增长。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产品的不断升级,手术室无影灯的性能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得到了保障,市场竞争力也逐渐增强。

同时,政府在医疗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也为手术室无影灯的市场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在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下,手术室无影灯市场的前景非常广阔。根据市场研究报告,预计未来5年,中国手术室无影灯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将超过8%,市场规模将达到数十亿元。

总之,手术室无影灯作为手术室中非常重要的设备之一,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随着技术的不断升级和市场的不断扩大,手术室无影灯的市场竞争力也将不断增强。同时,政府在医疗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也将为手术室无影灯的市场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

《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进入和营商环境报告》首发

  《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进入和营商环境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近日在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首发,这是中国首个系统性展示医疗市场宏观环境和各省市落地政策的报告,为海外创新医疗企业了解中国重大政策机遇和具体落地路径,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方向。
 
  《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进入和营商环境报告》一方面从宏观角度描绘中国经济和医疗器械市场大环境,向全球范围内的外资医疗器械企业展现中国市场的吸引力;另一方面通过梳理重点省市在创新医疗器械市场准入、临床应用、报销待遇、吸引外资等方面的相关政策,结合海外企业在华发展的成功案例,从而帮助海外企业了解中国市场的重大政策机遇和具体落地路径,启发更多全球医疗技术创新项目根植中国。
 
  21世纪以来,中国医疗器械市场整体步入高速增长阶段,年复合增速超过10%,增速领跑全球医疗器械市场。2021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达到560亿美元,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市场。预计未来10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仍将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2030年市场规模预计约1450亿美元,占全球医疗器械市场的19%。
 
  此次首发的《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进入和营商环境报告》,是医疗行业第一次就吸引海外创新技术的政策,进行系统化的梳理和展示;是在扶持创新型医疗企业在华发展,所迈出的重要一步;也符合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的精神,致力于推动外资在华高质量发展。
 
  进博会创新孵化专区(医疗领域)于2021年首次设立,今年专委会加强了孵化辅导、投资资源的对接,致力于为创新医疗技术企业提供高效有用的全方位生态扶持。一方面,专委会领衔40多家全球行业领导企业的高管,组成“导师团”,囊括了碧迪医疗、美敦力、强生、GE医疗、西门子医疗、雅培等。把他们对于全球创新生态的精深理解、多年积累的中国医疗市场资源,向参展创新企业倾囊相授,并开展了多维度的探讨和辅导。另一方面,创新孵化专区招募阶段,就引入了德福资本、高瓴资本、中信资本、浩悦资本、华平投资等数十家国内头部医疗投资机构及万疆创新医疗,上海用正、北京劢迪可可等医疗科技行业专业服务公司,以专业投资角度为创新企业提供指导。
 
  据悉,医疗器械专委会未来将从四大方向上持续提升价值和影响力,把医疗创新孵化专区打造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医疗创新平台和孵化沃土。具体包括进一步提升医疗创新孵化专区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创新项目所覆盖的医疗专业领域并提升技术规格;切实跑通创新项目落地中国的路径,形成可复制的模式;以及嫁接更多维度的资源,积极推动“赋能共创、圆梦中国”。(完)

智能穿戴产品与医疗器械交叉的伴生问题

随着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不断深耕数字医疗领域,被数字健康科技赋能的数字药品、智能穿戴等产品日益成为行业中活跃的新兴细分市场。其中,智能穿戴产品(如智能手表)基于灵活的使用场景和技术的快速提升,产品定位逐步向医疗器械转变。

从长远看,智能穿戴产品叠加医疗器械属性(以下统称穿戴式医疗器械)是技术进步的表现,是对国家鼓励健康科技创新战略的积极回应;然而,从短期来看,智能穿戴产品与医疗器械的交叉,可能引发产品属性混同、消费认知模糊、公平市场竞争偏失等问题。

智能穿戴产品与医疗器械的法律边界

法律意义上智能穿戴产品与医疗器械之间的区别,主要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移动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等法律文件中医疗器械的定义为界。以使用形式为穿戴式产品的智能手表为例,若其含有医疗器械软件且以实现一项或多项医疗用途为目的,应属于医疗器械的法律范畴。

智能穿戴产品是否受制于医疗器械相关法规的要求,关键在于产品的预期用途是否具有医疗目的。因此,企业具有自由选择产品定位的权力,智能穿戴产品可通过不同的上市途径出现在消费市场。此外,我国对于医疗器械的定义包括独立软件,即以实现医疗目的、在智能穿戴产品中运行的软件(APP),亦可单独注册成为医疗器械。概而述之,智能穿戴产品可以设备整体或者所载软件为申请对象,达到获得医疗器械注册备案的目标。

智能穿戴产品向医疗器械转化日趋活跃

监管政策对产品定位的转变具有直接影响。2017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出台了《数字健康产品创新实施计划》,旨在创设有别于传统医疗器械的审查程序,优先关注数字健康技术研发企业而非数字健康产品本身的合规监管。随后,FDA开展了数字健康产品软件预认证试点项目,先后有多款穿戴式医疗器械经FDA批准取得医疗器械许可。在此之后,我国的智能穿戴企业也尝试向医疗器械产品定位转化。目前,已有多款穿戴式医疗器械获批在我国上市销售,其中多数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少数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涉及的医疗用途包括心电监测、血氧监测、血压监测、血糖监测等功能。

基于前述医疗器械在法律范畴内的判定标准,若能在智能穿戴产品上叠加医疗器械属性成为穿戴式医疗器械,不仅在技术层面展现了相关企业阶段性技术水准发展程度,同时也契合健康中国战略下推动健康科技创新的政策方针。可以说,近年来我国穿戴式医疗器械的活跃发展,既有企业创新的动力支持,又有主管部门的推动作用。

属性交叉带来法律问题

在智能穿戴产品积极向医疗器械转化的同时,也可能引发以下法律问题。

(一)产品属性易被混同

根据《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国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注册审批工作由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注册审批工作由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结合已获批的穿戴式医疗器械申请的实际情况,多数智能穿戴产品是以设备整体为申请对象,少数以独立软件为申请对象,均符合我国医疗器械的注册要求。

进一步分析已注册穿戴式医疗器械所载明的预期用途,主要是可以实现监测数据的采集和记录,但多数无法实现自动分析或诊断功能。因此,现阶段的穿戴式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的智能穿戴产品可以实现的功能趋同,仅在数据计量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从商业角度看,这种差异在产品的定价方面并未凸显出穿戴式医疗器械的优势和价值,两者相当于功能相似的同类产品。但从法律角度看,穿戴式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的智能穿戴产品应归为两类商品对待。前者为特殊商品,优先适用于《条例》的规制;而后者为一般商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约束和管理。

(二)消费认知模糊化

由于智能穿戴产品的使用主体不限于患者,使用场景不限于院内情形,同类智能穿戴产品可能以穿戴式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两种形式同时出现在市场。那么,具有相似功能的穿戴产品以不同属性呈现给消费者,加重了消费认知困难。

笔者认为,假设智能穿戴产品有且只有医疗目的之功能,其所附加的医疗器械属性有利于区分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若产品可提供多项功能,但仅特定功能满足医疗器械用途,那么其他功能的存在则易引发产品属性边界的模糊化,可能误导消费者产生认知偏差。

具言之,若医疗器械的获批对象为智能穿戴产品整体,即包括硬件设备及相关软件,在广告宣传材料中通常将产品整体作为医疗器械进行标注,而实则该医疗器械属性只是产品整体中部分特定功能之界定。然而,消费者基于对产品整体是医疗器械的认知,存在错误扩张理解的倾向,即认为设备整体具备的相近功能均满足医疗使用目的。即使企业对非医疗用途功能采取了提示以避免上述错误理解的发生,在现阶段穿戴式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的智能穿戴产品的功能用途趋同的情形下,消费者又或陷入无法辨明产品差异的模糊状态。这种模糊的循环认知,不利于数字健康技术的进一步应用与推广。

(三)公平市场竞争之偏失

虽然消费者易受到产品属性混同及消费认知模糊的影响,但是目前相关企业仍将上述两种形式的产品投放在同一场景下开展市场竞争。相较而言,穿戴式医疗器械须遵循更多方面的合规监管要求,所提供的功能应满足医疗使用,数据精准度要求更高。以促进数字健康技术创新维度分析,智能穿戴产品向医疗器械定位的转变,行业各相关方均可受益,值得长期予以鼓励和支持。

但不容忽视的是,两者在法律意义上的差异使得穿戴式医疗器械在市场竞争中受到更多的限制。

首先,上市前的准备流程不同。根据《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生产办法》)的规定,穿戴式医疗器械的产品,须由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的企业实施生产;存在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注册人还应对生产企业履行监督责任;穿戴式医疗器械须经药品监管部门审批才能获准上市销售。而非医疗器械的智能穿戴产品则没有相应的严格规定且无须经过上市审批程序。

其次,上市后监管要求亦不同。根据《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穿戴式医疗器械仅可通过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的企业进行销售,相关经营者应建立质量管理规范且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又依《生产办法》,医疗器械注册人等相关方还须履行上市后的不良事件监测责任;再依《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器械的广告须避免禁止情形且应经审查后发布。而非医疗器械的智能穿戴产品上市后,面临着相对简单的监管要求,销售渠道和广告宣传的限制较少。

目前两者开展市场竞争时,面对不同的合规监管要求,具有医疗器械属性的智能穿戴产品在商业价值方面未呈现出其技术优势带来的额外权益。这种偏失是否会影响数字健康技术进一步的发展,值得行业各方的持续关注与沟通。

思考

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进一步鼓励发展家用可穿戴医疗器械的建议。小型化、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和标准化的穿戴式医疗器械在应用服务和用户体验方面具有巨大的提升空间。对相关企业而言,应注意产品属性交叉带来的伴生问题,宜进一步完善产品的医疗器械属性,逐步实现各功能医疗用途的全面化,提升智能穿戴与医疗器械属性的重合度,使之与非医疗器械的智能穿戴产品形成更为清晰的差异性,展现数字医疗科技的重大价值。

来源:中国医药报

国家药监局彻查这些医疗器械监管风暴吹向何处?

  国家开会抽检中选产品
 
  7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召开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汇报会。
 
  2家冠脉支架、4家人工关节集采中选企业汇报了集采中选产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以及保障产品质量措施,天津市、山东省药监局就加强集采中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汇报。
 
  会议指出,近年来,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速扩面,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集采中选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发布《关于加强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冠脉支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方案》,全面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地方监管责任落实。
 
  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等工作情况看,集采中选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状况良好,抽检结果均合格。
 
  会议强调,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覆盖面广、种类规格繁多、临床使用数量大,集采中选企业和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时刻把防控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始终对产品质量风险保持高度警觉。
 
  各集采中选企业和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全力做好集采中选产品质量保障各项工作。
 
  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履行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作法规制度学习的表率、监管制度执行的表率、体系持续合规的表率、质量文化建设的表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风险排查、强化违法查处、强化部门协同、强化指导服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监管服务到位。
 
  今年2月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提出,将集采中选的冠脉支架、人工关节等产品列为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治理的重点,监督企业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同时,部署对冠脉支架和人工关节等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检查结果总体良好。
 
  这样看来,各地针对人工关节等中选产品的检查已陆续有所行动。
 
  地方跟进

世卫组织:应尽可能“战略性地使用新冠疫苗”

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在22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说,今年世卫组织“获得抗击新冠肺炎工具加速器”资金缺口至少为229亿美元。当前,一些高收入国家与疫苗厂商签订的合同,破坏了世卫组织发起的“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减少了“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可购买的疫苗数量。即便世卫组织拥有资金,也只有在高收入国家尊重“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的前提下,才能向低收入国家运送疫苗。

谭德塞表示,新冠病毒传播的时间越长,病毒变异及疫苗效力降低的可能就越大,这不符合包括高收入国家在内的所有国家的利益。他呼吁相关国家立即分享疫苗,疫苗厂商提高产量,优先向“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供应。谭德塞表示,更多新冠疫苗在开发、批准和生产当中,未来人人都可接种疫苗,但是当前疫苗仍然是稀缺资源,应尽可能“战略性地使用新冠疫苗”,确保全球医护人员、老人和高风险群体优先接种疫苗。

世界卫生组织实时统计数据显示,截至欧洲中部时间2月22日14时15分(北京时间21时15分),全球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较前一日增加超33万例,达338118例,全球确诊病例超1亿1110万例,达111102016例;全球报告新冠肺炎死亡病例超246万,达2462911例,较前一日增加7580例。…

坚持创新引领 提高发展质量——代表委员热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时,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企业创新激励力度、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一系列工作任务都与医药行业息息相关,也让医药领域的代表委员们倍受鼓舞,深感责任重大。

在创新路上坚定前行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更是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高频词。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推进科技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突破供给约束堵点,依靠创新提高发展质量。强调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企业创新激励力度。

“从政府工作报告中,我强烈感受到政府对企业创新发展、走‘专精特新’道路的支持,我对企业发展更加充满信心。”全国人大代表、人福医药集团董事长李杰表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在资金、人才、孵化平台搭建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这一定会促进各类优势资源向“专精特新”企业集聚,激励更多企业敢于创新,催生更多拳头产品,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此外,政府工作报告7次提及“减税”,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的财税支持,必将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

“政府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稳增长政策的系统性、针对性和连续性,在前两年减税降费等措施取得明显实效的情况下,今年给予更大力度优惠,而且对于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非常大、政策十分接地气。这些举措都是针对市场主体实际困难和发展需要制定的,对于帮助企业克服困难、保持健康发展势头十分重要。”全国人大代表、齐鲁制药集团总裁李燕表示,药品创新研发需要持续、巨大的资金投入,今年政府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大大增强了企业坚定推进科技创新、更好满足临床需求的信心。持续的政策扶持,让企业获得了实惠。以齐鲁制药集团为例,去年在研发投入方面享受到2.48亿元加计扣除,以及固定资产一次性计提折旧优惠抵税2.93亿元。“节省下来的费用将投入今年创新研发工作中。”李燕代表表示。

无独有偶。“减税降费减的是税,增的是能力和活力。我们把通过减税降费节省下来的资金重点投入研发项目,公司去年研发投入达1.85亿元,同比增长124%。”全国人大代表、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戴立忠坚定地表示,今年企业将继续增加研发投入。

为民生保障贡献力量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

当听到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 时,全国政协委员、辉瑞中国企业资深顾问冯丹龙的心情非常激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她提交了一份关于推进罕见病用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提案,建议通过国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公众加强对罕见病的科学认知、生物制药行业研发更多创新药物等举措,使全社会形成合力,让更多的罕见病患者从中受益。“提升高值罕见病药物可及性,需要建立多方支付、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仅靠任何单方力量是不够的。罕见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政府工作报告给我们指明了方向。”她高兴地表示。

“看到政府工作报告中围绕民生问题的一条条重要举措,作为医药行业的一员,我深感责任在肩。”全国人大代表、杨凌安帝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汶霞感慨地表示,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升基层防病治病能力……这些政策明确导向,为医药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将积极行动,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贡献力量”。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这为广大中医药企业鼓舞士气、增添干劲,让我们充满了信心。”全国人大代表、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赵超表示,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是佑护人民健康的重要力量。作为中药企业负责人,把中医药宝贵财富继承好、利用好、发展好,责无旁贷。“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在企业转型升级、产品升级换代上下大力气、下足功夫,研制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科技中药、现代中药,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赵超代表说。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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